作 者:中國股權投資基金協會 編著 著作
定 價:50
出 版 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12月01日
頁 數:29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63822980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投資人關繫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四章 投資管理
●第五章 利益衝突、關聯交易與信息披露
●第六章 風險管理與合規管理
●第七章 第三方服務機構
●第八章 自律組織建設
●第九章 社會責任與行業發展
●第十章 附則
●第二部分 股權投資基金架構圖和核心法律
●文本要點
●第一章 股權投資基金架構圖
●一、典型合伙制股權投資基金
●二、QFLP基金
●三、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
●四、平行基金
●五、境內企業海外並購基金架構
●第二章 核心法律文本要點
●一、基金募集說明書要點
●部分目錄
本書是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組建專家編撰的,包括中國股權投資基金行業指導原則、股權投資基金架構與核心法律文本要點、稅務要點、國際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評估指引(翻譯版)、中國和VC機構名錄及附錄五部分。本書旨在使更多的人了解行業概貌、核心原則和國際標準,並由此推動建立行業標準,倡導自律規範,理性投資。
投資人資質
投資人應是具備一定資產實力以及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者,並且應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符合投資人自身行業主管部門的特定要求,並獲得必需的投資許可。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相關協議另有約定,投資人應具備以下資質:每一位自然人合格投資者應擁有金融資產不低於3或者*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上述金融資產不包括該自然人的常住住所的價值;各機構合格投資者的淨資產不低於10並應符合其自身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視適用情況)。本指導原則實施後,股權基金協會可能依據行業自律、經濟形勢和相關法律法規等因素的變化重新核定“合格投資者”的資質,調整合格投資者的標準。
根據股權基金的具體組織形式,投資人人數應相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