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3458-2013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合成氨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本標準中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均為質量濃度。合成氨工業企業排放大氣污染物(含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鋻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本標準搶先發售發布於1992年,2001年靠前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作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可以制定嚴於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3年2月25日批準。本標準自2013年7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