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美)邁克爾·H.羅弗 著 李章仙 譯
定 價:88
出 版 社:重慶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12月01日
頁 數:296
裝 幀:平裝
ISBN:9787568923415
●推薦序
前言
致謝
約180年《塔木德經》
約250年所法學院
約250年古愛爾蘭法
529年《查士丁尼法典》
561年愛爾蘭版權案
624年唐律
1140年教會法和《格拉提安教令集》
1166年《克拉倫登法令》
約1200年商人習慣法
1215年《大憲章》
1275年《威斯敏斯特法案》
約1350年星室法庭
1431年聖女貞德的審判
1481年利特爾頓的《論占有》
1492年阿爾罕布拉法令
1527年《古法律詞彙》
1601年《濟貧法》
1616年義務教育法
1625年《戰爭與和平法》
1629年部“藍法”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合約》
1651年《利維坦》
1670年布歇爾案
1679年《人身保護法》
1685年路易十四的《黑人法典》
1692年塞勒姆女巫審判案
1695年《許可證法》的失效
1710年《安妮法令》
1720年泡沫法案
1735年約翰·彼得·曾格案
1751年《禁酒法案》
1761年搜查令案件
1765年布萊克斯通的《英國法釋義》
1787年美國憲法
1789年《司法條例》
1789年《人權宣言》
1790年美國的部版權法
1791年《權利法案》
1792年《鑄幣法案》
1798年三級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
1803年司法審查權
1804年《拿破侖法典》
1805年占有的優先性
1819年聯邦法律的權威性
1821年聯邦法院的權威地位
1824年國會對商業的管理權
1824年管理原住民
1839年“阿姆斯達”號案件
1842年認可工會的合法存在
1843年麥納頓規則
1848年《菲爾德法》
1854年合同損害賠償的計算
1857年德雷德·斯科特判決
1861年美國政府印刷局
1862年莫雷爾法案
1863年《解放黑奴宣言》
1864年《日內瓦公約》
1865年廢除奴隸制
1866年1866年《民權法案》
1868年彈劾總統安德魯·約翰遜
1868年第十四修正案
1869年禁止對選民的種族歧視
1870年法學院的改革
1872年判例彙編與法律出版
1873年淫穢品和《康斯托克法》
1873年允許女性成為執業律師
1876年法律援助協會
1878年《伯爾尼公約》
1881年精神病辯護
1882年《排華法案》
1883年民權案件
1886年平等保護權
1887年《州際貿易法》
1888年巴西奴隸解放法
1890年隱私權
1890年《謝爾曼反壟斷法》
1893年新西蘭婦女的選舉權
1896年普萊西訴弗格森案:隔離但平等原則
1897年公司人格與責任
1900年《德國民法典》
1901年古巴憲法
1908年工廠裡的女工
1909年國會有權征收所得稅
1910年《禁止販賣婦女為娼法》
1910年《勞動賠償法》
1911年反壟斷
1911年三角內衣廠火災
1913年《聯邦儲備法》
1914年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1914年《克萊頓反壟斷法》
1915年禁止非法麻醉品
1916年《童工法》
1916年擴大消費者權益
1918年禁酒令
1919年婦女的選舉權
1919年在擁擠的劇場大呼“著火了”
1920年紐約州將拳擊合法化
1921年芝加哥“黑襪隊”審判
1921年審查和“海斯辦公室”
1921年《緊急限額法》
1925年斯科普斯“猴子案件”
1926年《美國法典》
1928年侵權法上的危險範圍
1928年監聽
1933年希特勒上臺
1933年華爾街監管
1933年言論審查和《尤利西斯》
1933年廢除禁酒令
1934年聯邦通信法
1934年《證券交易法》
1935年《國家勞動關繫法》
1935年《紐倫堡法案》
1935年《社會保障法》
1936年《聯邦公報》
1937年羅斯福和“聯邦法院改組計劃”
1937年法庭上使用照相機
1938年《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3條和現代集體訴訟
1938年《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
1938年《公平勞動標準法》
1939年民兵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1940年《外僑登記法》
1941年產品嚴格責任
1941年加利福尼亞州反農夫移民法
1942年拘留日裔美國人
1944年《退伍軍人安置法》
1945年紐倫堡審判
1946年控制租金
1946年保護商標
1947年殖民主義與戰後獨立
1948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1948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1948年好萊塢十人案
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
1948年戰時流散人員法
1951年拒絕《外僑登記法》
1951年羅森伯格審判案
1951年歐盟與《巴黎條約》
1954年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
1954年《共產黨管制法》
1956年《州際公路法》
1957年淫穢品
1959年歐洲人權法院
1959年無主之地
1961年各州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1961年審判艾希曼
1963年審判納爾遜·曼德拉
1963年在州法院獲得律師辯護的權利
1964年對誹謗的法律認定
1964年1964年《民權法案》
1965年《選舉權法》
1965年良心上拒絕服兵役
1965年身體和隱私權
1966年《信息自由法》
1966年米蘭達警告
1967年跨種族通婚
1967年越戰時期的征兵法
1969年無過錯離婚
1969年言論自由與煽動暴力
1969年公平原則
1970年《國家環境政策法》
1970年對威廉·凱利的軍事審判
1970年公共衛生和
……
哪個國家是最後一個廢除奴隸制的國家?
哪一項是美國專享被廢除的憲法修正案?
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如何為刑法提供程序藍圖?
這些隻是這本插圖精美的書中涉及的眾多引人深思的問題的一小部分。以早的成文法典——《烏爾納姆法典》為開端,作者精心選取了法學發展目前250個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事件,為讀者展現了一幅法學歷史發展的完整圖景。書中不僅詳細介紹了凝聚人類智慧結晶的多部重要法典,也將推動社會進步的重大法律事件娓娓道來。
本書條目按時間順序展開,每個條目均由一篇短文和一幅精美的全彩色圖像組成,“注釋與延伸閱讀”部分向讀者提供了深入研究的資源。正義本身是抽像的,而這本書使得法學的豐富歷史得以清晰呈現。
1889年12月26日,《倫敦標準晚報》(LondonStandard)刊登消息,宣布發現了迄今為止為人們所知的古老的書面遺囑。英國有名考古學家、埃及古物研究學者、現代考古學之父——弗林德斯·皮特裡,在埃及古城卡洪城(Kahun)發現了紙草文。卡洪城位於現在的法尤姆綠洲(Al-Fayyum),距開羅南部約60英裡。根據《倫敦標準晚報》記者的說法,這一發現“不同尋常地反映了法律方法的延續性”。在皮特裡的這一發現之前,歷史學家和法學研究者隻能通過後世文明中的相關記載去研究古代遺囑的存在與演變。例前6世紀,古雅典政治家、立法者梭倫(Solon)的言論中對古雅典遺囑的介紹;對羅馬法中遺囑的記載則出前5世紀的《十二銅表法》和6世紀中葉的《查士丁尼法典》中。盡管如此,此次發現的古文明遺囑更顯很好之處在於它“格外現代化的表述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