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國電力出版社 ISBN:1551982915 版次:1 商品編碼:12992021 品牌:中國電力出版社(zhongguodianlichubanshe) 包裝:平裝 叢書名: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外文名稱:Technical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21-09-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6 字數:39000 正文語種:中文 作者:中國電力出版社
" 內容簡介 本文件規定了水力發電經濟運行繫統的基本原則、繫統架構、基礎數據、功能等要求。 本文件適用於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 目錄 前言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總則 5 功能要求 5.1 水文預報 5.2 水務計算 5.3 發電計劃 5.4 防洪調度 5.5 經濟調度控制(EDC) 5.6 自動發電控制(AGC) 5.7 經濟運行評價 附錄A(資料性)水力發電經濟運行繫統整體結構 附錄B(資料性)水力發電經濟運行繫統典型實現方式 附錄C(資料性)水力發電經濟運行繫統基礎數據要求 編制說明 查看全部↓ 精彩書摘 5.1.3.3 可具備預報反演功能。 5.1.4 洪水預報 5.1.4.1 應具備流域重要斷面和水電站入庫洪水預報功能,當區間面積占流域控制面積的20%及以上或區間為暴雨中心時,還應具備區間洪水預報功能。 5.1.4.2 應對流域重要斷面和入庫洪水在流域彙流時間範圍內進行預報。 5.1.4.3 應設置預報依據時間和預報時段數,具有兩種及以上實時校正方法的自適應優選功能。 5.1.4.4 應具備洪峰流量、洪峰出現時間、洪量等要素精度評定的功能,評定對像可依據預報方案的類型和作業預報發布需要確定。 5.1.4.5 應支持模擬降雨輸入,在預報模型中考慮模擬降雨因素。 5.1.4.6 宜具備利用短期氣像預報信息實現洪水預報的功能。 5.1.4.7 參與預報的輸入量與中間變量應長期存儲,可具備預報反演功能。 5.2 水務計算 5.2.1 應具備以5分鐘、小時、日、旬、月、年、多年為時段的水務計算統計功能。 5.2.2 應具備定時自動計算統計的功能,定時計算任務應可在線配置。 5.2.3 應充分利用自動采集的數據進行計算。 5.2.4 應遵循水量平衡原理。 5.2.5 宜具備自動報送上級電力調度的功能。 5.2.6 應具備水務計算參數和成果管理功能,包括人工補錄、保存、查詢、修改等。 5.2.7 應具備依據人工補錄和修改數據的重算功能。 5.3 發電計劃 5.3.1 應具備編制水電站(群)長期、中期、短期、日前優化發電計劃的功能,發電計劃應滿足上級電力調度要求。 5.3.2 應具備發電計劃會商功能。 5.3.3 調度期、調度時段、參與調度計算的電站、模型(方法)、區間流量、檢修計劃、負荷過程、調度指標上下限約束等調度計算有關參數應可在線設置。 5.3.4 應具備滾動計算功能。 5.3.5 計算時段應可在線設置。 5.3.6 宜采用優化調度技術,充分利用水能資源。 5.3.7 宜具備自動報送上級電力調度的功能。 5.3.8 宜具備發電計劃管理功能,包括方案保存、查詢、比選等。 5.3.9 應具備發電計劃的截取、復制功能。 5.4 防洪調度 5.4.1 應具備根據洪水預報、水庫水位、上下遊洪水情況以及閘門操作規程等編制防洪調度方案的功能。 5.4.2 應具備自動提取洪水預報數據、歷史洪水資料、人工補數等便捷的數據錄入功能。 5.4.3 應具備水位控制模式、出庫控制模式、補償調度模式、指令調度模式、預報預洩模式、閘門控制模式等防洪調度控制模式。 5.4.4 應具備根據調度計算成果進行安全校驗、比選的功能。 5.4.5 應具備執行方案的跟蹤、反饋功能。 5.4.6 應具備方案參數和成果自定義保存、查詢的功能。 5.4.7 在確保水電站安全洩洪的前提下,宜實現水庫汛期水位動態控制。 5.4.8 應具備洩洪風險自動分析、跟蹤功能。 5.4.9 應具備相似雨量、洪水過程檢索功能。 5.5 經濟調度控制(EDC) 5.5.1 應包括給定梯級電站有功功率、日發電計劃曲線、繫統頻率(選項)等給定值的控制方式。 5.5.2 應具備接收並按照集控中心和上級電力調度下達的給定值進行分配、調節和控制的功能。 5.5.3 應具備開/閉環方式轉換功能。 5.5.4 應具備梯級EDC投退及各電站EDC投退功能。 5.5.5 應具備電站聯控功能。 5.5.6 站間有功功率分配在滿足安全性的基礎上,宜采取經濟優化分配方法。 5.5.7 站間有功功率分配優化模型首先應保證在發電設備安全、電能質量優良的情況下,滿足電網調度側給定目標負荷,以梯級發電經濟性為目標,考慮出力平衡、水量平衡、電站出力、電站水位、電站發電流量、電站出力變幅、機組振動區、機組氣蝕區、站間負荷轉移等約束。模型目標一般包括: a)梯級耗水量最小; b)梯級期末蓄能最大; c)梯級耗用水位能最小。 5.5.8 應具備站間聯合躲避振動區、優化機組啟停和運行組合的功能。 5.5.9 調節速率及有功調節精度應滿足電網調度要求。 5.5.10 應具備必要的安全閉鎖和告警功能。 5.5.11 應具備向AGC下發指令的功能。 …… 查看全部↓ 前言/序言 本文件按照Q/CHD 1《技術標準編制導則》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文件由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創新發展部提出。 本文件由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歸口。 本文件由華電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本文件起草單位: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發電廠、華電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茂、徐金英、何勇、阮宏華、魏艷清、王靜、洪建鴻、張太衡、鄭煒、張樂辰、黃傳輝、吳耀、王磊、潘利坦、白光輝、曹威、陳永記、熊建、江政、郭晨旭。 本文件為首次發布。 本文件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反饋至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技術標準化工作秘書單位(電力工業產品質量標準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科技經濟園區西園九路2號,310030)。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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