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現代化轉型過程中,新型農村社區為“農村向何處去”提供了答案,其主旨在於建設適應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新型農村社會生活共同體,同時也為國家的鄉村治理轉型與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相應的基礎平臺。國際經驗與國內發展都表明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是促進農村現代化的最佳路徑,全國各地都已經開展了各種各樣的有益探索。不過在建設過程中,必然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問題需要我們進行理論層面的深入研究。在此背景下,本書主要采用個案研究的方法,選取正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為研究對像,通過對案例對像的深度描繪,展現其中的微觀過程與全部圖景,最後總結其中的經驗與教訓,探討其中的規律性問題,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提供理論服務。首先,本書從歷史的角度對正村的社區變遷過程進行敘述與分析,揭示其歷史基礎與背景。通過對正村社區變遷的歷史描述認為,正村的社區變遷是國家與社會關繫的縮影,國家力量一直在尋找與建立有效治理的載體,村莊內生力量則使村莊保持著適應與復原能力,兩種力量的交互作用決定著農村社會的治理變化與發展方向。新型農村社區是國家為了適應農村發展而試圖建立的治理載體,這兩種力量也必然會在其建設過程中進行互動博弈。然後,本書對正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過程進行了描述與分析。在對政府行動與農民訴求兩個層面進行描述後,筆者認為政府主導了社區建設,社區的規劃、征地、賠償、分配等各個方面都由政府主導推動。政府的主導作用主要依靠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來實現。同時指出,村民也會想盡各種方法實現自己的利益訴求,不過這種行動明顯地表現出被動的補償性特征。兩種力量的博弈造就了正村新的社區生活空間。接著,本書對正村新型農村社區生活狀態進行了描述與分析。在對政府的社區治理與農民的社區生活兩個層面進行描述後,筆者認為在社區生活過程中,政府依然主導著社區的日常治理與公共服務,政府開展了各種社區治理與公共服務的工作,促進了農民社區生活的轉變,不過這種社區治理與服務具有明顯的行政化色彩,村民的參與程度與認同程度都比較低。另外,村民被安置進入全新的社區空間,生活環境的改變也徹底改變了村民原有的村落生活與家庭生活,村民在享受著現代化生活的同時也承受著其中的代價與風險。最後,本書總結認為,正村新型農村社區是主導—順從關繫模式下的邏輯產物,是一項顛覆性的社會工程,表現出農民權利及其主體性的缺失。在進一步的理論探討中,筆者指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一個長期的客觀的發展過程與發展趨勢,在此過程中,需要理性認識農村社會的發展階段與農民的經濟發展水平,超前建設與盲目推進都會造成不可預知的風險;正確認識政府主導的合理性與有限性,主導不是全面干涉而是有邊界、有規範的主導;尊重農民主體權利及其主體性的實踐價值的同時,需要注重培育與發揮農民的主體性,進而在政府與農民兩者之間建立互動合作型的關繫模式,這樣纔能夠更有利於推動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