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制度和問題研究》運用吉登斯結構化理論,探討國家與鄉結構和鄉村社會結構對不同層級制度主體的影響,同時分析不同層級制度主體的運作邏輯建構制度的過程,以此評價大學生村官制度的實施實效以及相應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
《大學生村官制度和問題研究》在大量閱研已有研究資料基礎上,實地調研了北京、江蘇、江西、福建、甘肅的5省市中的6縣、11個鄉鎮、21個村莊,重點研究五個方面:一是探討大學生村官制度歷史演進過程與路徑,從政策維度比較相關制度(見習官員制度、臺灣地區和香港地區社會工作者制度、科技特派員制度、駐村干部制度),分析其區別聯繫,總結經驗教訓。二是研究大學生村官制度運行層級的邏輯與相關問題,探討大學生村官制度整體推進邏輯和制度運行層級邏輯,分析大學生村官制度運行層級的相關問題。三是建立大學生村官制度的評價體繫,評價制度實施以來對農村治理、農村發展、人纔培養和緩解就業四個方面的實效,以及在這四個方面出現的重要問題。四是從借調、女性視角、大學生村官再教育體繫三個方面對大學生村官制度進行延伸討論。五是以5省市數據為基礎,分析大學生村官制度不同指標之間的相關性以及得出5省市在不同方面的一些差異,最後得出結論並提出相關建議。具體如下:首先,國內外相關制度比較。第二,研究大學生村官制度運行層級的邏輯與問題。第三,大學生村官制度實施的實效分析與相關問題。第四,大學生村官制度的三個延伸討論。第五,大學生村官制度的相關性及差異性分析。第六,針對性地提出了七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