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制度的目的是保護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未成年犯罪者、盡量恢復未成年人犯罪侵害的社會關繫。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必須堅持教育挽救的理念,同時,在具體的審判中設置特別程序或者建立特別制度。《我國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研究》從縱向、橫向兩個方面對我國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的結構進行解析;探討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的特殊主體。在法庭審理裁判過程中,隻有建立獨立的量刑程序和法庭教育規則,纔能實現對未成年被告人施以個別化刑罰和有效發揮法庭的教育功能。在法庭審判過程中營造緩和氛圍以及在裁判時堅持優先適用非監刑原則,也是審判程序的應有內容。少年法庭的建立和完善是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的當務之急,建立獨立的量刑程序和專門的社會人格調查機構是有效開展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挽救和教育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