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自願性環境協議和協商行政為研究對像,通過自願性環境協議與類型化行政行為環境行政合同的比較,探討其體繫定位、法律性質、法律依據、法律效力、法律程序、法律救濟等基本問題,並對協商行政的產生背景、理論基礎、體繫定位、概念界定及其與相關概念的異同進行了論述,在此基礎上,基於協商行政,從主體與動機、行為與程序、制度與功能、實效與救濟方面初步構建了自願性環境協議的制度體繫,從而更好地回應環境行政實踐的需要。
王勇,1981年2月生,湖北黃岡人,法學博士,現為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兼任浙江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浙江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法基礎理論、政府規制、環境行政法,已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多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項目、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自選課題等省部級及以上課題多項,獲第十二屆長三角法治論壇論文評比二等獎等獎勵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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