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 研究意義
二 研究方法
三 研究框架
章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基本問題
節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之概述
一 刑事訴訟程序分流的內涵
二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範疇界定
三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屬性要求
四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背景下研究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意義
第二節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必要性
一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符合當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二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有助於緩解刑事案件的高發案率與司法資源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
三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有助於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四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有助於滿足當事化需求修復被破壞的社會關繫
第三節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價值目的
一 實現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 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時,提高刑事案件的訴訟效率
三 實現刑事案件審判方化
第四節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原則
一 應當遵循公正優先、兼顧效率的原則
二 應當符合刑事訴訟基本原理的要求
三 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四 應當確保律師能夠有效參與
五 應當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不應盲目照搬他國
第二章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比較法考察
節 正式或普通審判程序及相關審前程序的比較法考察
一 英國的預審程序
二 美國的預審程序
三 美國的正式審判程序
四 加拿大的正式審判程序
五 德國的中間程序
六 法國對於重罪案件的審理程序
七 日本的審前整理程序
八 俄羅斯的審判前的程序分流
第二節 正式或普通審判程序以外簡化審判程序的比較法考察
一 英國的簡易審判程序
二 美國的簡化審判程序
三 加拿大的簡化審判程序
四 德國的簡化審判程序
五 法國的簡化審判程序
六 日本的簡化審判程序
七 意大利的簡化審判程序
八 俄羅斯的簡化審判程序
第三節 未成年人審判程序的比較法考察
一 英美法繫國家未成年人審判程序
二 大陸法繫國家未成年人審判程序
三 混合制國家未成年人審判程序
第四節 各國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共性與特點
一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從理念上得到認可
二 程序環節和訴訟步驟簡化,保障案件審理的迅速快捷提高司法效率
三 在刑事審判程序分流過程中都非常重視對被告人基本權利的保障
四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適用呈現擴大化的趨勢
五 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形式化
第三章 我國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起源、發展與改革
節 我國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起源
一 概述
二 免予起訴制度:對不必要審判案件的程序分流
三 刑事調解制度
第二節 我國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發展
一 簡易程序的設立
二 普通程序簡化審的出現
三 人民檢察院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機制
四 “認罪輕案辦理程序”的實施
五 “辯訴交易制度”爭論的興起
第三節 我國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現狀與改革
一 2012年《刑事訴訟法》中與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相關之修改
二 黨的十八大以來刑事審判程序分流的改革與探索
第四章 “以審判為中心”強化刑事普通審判程序
節 “以審判為中心”與刑事普通審判程序
一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刑事訴訟制度的總體要求
二 刑事普通審判程序的概念、定位及功能
三 刑事普通審判程序的原則
第二節 我國刑事普通審判程序的現狀及問題
一 刑事普通審判程序承擔的案件數量巨大
二 立法上對普通審判程序配套的庭前會議制度在實踐中適用嚴重不足
三 被告人的公正審判權保障不足
四 司法實踐中適用普通程序與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沒有實質區別
第三節 刑事普通審判程序的改革完善
一 程序啟動:實行當事人選擇與法律規定雙軌制
二 程序準備:強化庭前會議功能
三 庭審過程:以保障被告人公正審判權為核心
第五章 在“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背景下簡化審判程序
節 “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刑事簡化審判程序
一 “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提出與其對簡化審判程序的要求
二 刑事簡易程序的運行狀況與不足
三 刑事速裁程序的提出與試點
第二節 刑事速裁程序的正式構建
一 刑事速裁程序與簡易程序的關繫
二 刑事速裁程序的公正底線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