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曰:“人之大患,在我有身。”莊子曰:“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憂患與勞苦之與生相對待也久矣。夫生者,人人之所欲;憂患與勞苦者,人人之所惡也。然則,詎不人人欲其所惡,而惡其所欲歟?將其所惡者,固不能不欲,而其所欲者,終非可欲之物歟?人有生矣,則思所以奉其生。饑而欲食,渴而欲飲,寒而欲衣,露處而欲宮室,此皆所以維持一人之生活者也。然一人之生,少則數十年,多則百年而止耳。而吾人欲生之心,必以是為不足。於是於數十年百年之生活外,更進而圖永遠之生活:時則有牝牡之欲家室之累,進而育子女矣,則有保抱扶持飲食教誨之責,婚嫁之務。百年之間,早作而夕思,窮老而不知所終,問有出於此保存自己及種姓之生活之外者乎?無有也。百年之後,觀吾人之成績,其有逾於此保存自己及種姓之生活之外者乎?無有也。又人人知侵害自己及種姓之生活者之非一端也。於是相集而成一群,相約束而立一國,擇其賢且智者以為之君。為之立法律以治之,建學校以教之,為之警察以防內奸,為之陸海軍以御外患,使人人各遂其生活之欲而不相侵害:凡此皆欲生之心之所為也。夫人之於生活也,欲之如此其切也,用力如此其勤也,設計如此其周且至也,固亦有其真可欲者存歟?吾人之憂患勞苦,固亦有所以償之者歟?則吾人不得不就生活之本質,熟思而審考之也。
生活之本質何?“欲”而已矣。欲之為性無厭,而其原生於不足。不足之狀態,苦痛是也。既償一欲,則此欲以終。然欲之被償者一,而不償者什伯。一欲既終,他欲隨之。故究竟之慰籍,終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償,而更無所欲之對像,倦厭之情即起而乘之。於是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負之而不勝其重。故人生者,如鐘表之擺,實往復於痛苦與倦厭之間者也,夫倦厭固可視為苦痛之一種。有能除去此二者,吾人謂之日快樂。然當其求快樂也,吾人於固有之苦痛外,又不得不加以努力,而努力亦苦痛之一也。且快樂之後,其感苦痛也彌深。故苦痛而無回復之快樂者有之矣,未有快樂而不先之或繼之以苦痛者也。又此苦痛與世界之文化俱增,而不由之而減,何則?文化愈進,其知識彌廣,其所欲彌多,又其感苦痛亦彌甚故也。然則人生之所欲,既無以逾於生活,而生活之性質,又不外乎苦痛,故欲與生活,與苦痛,三者一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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