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主黨執政與日本政治改革的鈍化
在冷戰結束後日本政治轉型進程中,從以選舉制度改革為主的“政治改革”,至21世紀初以特殊法人改革為主的“行政改革”,以實現“政治主導”為目標,有關“政治·行政改革”的相關議題始終貫穿其中。在2009年8月舉行的眾議院選舉中,出於“政權交替”的前景預期,民主黨在政權公約中提出了有關政權構想的“五項原則”①,主張“徹底重新審視政與官的關繫”,目的在於“通過確立政治主導來恢復真正的民主主義”。因此,2009年大選不僅催生了民主黨政權,似乎也預示著日本的政治改革進程將出現新變化。
民主黨政權執政初期,鳩山由紀夫內閣對“政治改革”表現出高度關注與極大熱情。2009年10月26日,鳩山首相在第173屆臨時國會上發表首次施政演說,宣布實行“國政改革”,將之喻為“不流血的平成維新”。他還指出:“今日的維新,是從官僚依賴到國民(主導)的‘大政奉還’,是從中央集權到地方主權,是從島國到開放性海洋國家,是改革國體的嘗試。”②鳩山首相在長達52分鐘的施政演說中先後9次使用“改革”一詞,全面闡述了其施政設想,強調打破官僚依賴體制並實行“戰後行政大掃除”。
如前所述,鳩山內閣推行的政治改革主要體現在政策決定領域。為擺脫官僚依賴體制,2009年9月,鳩山內閣剛一成立就采取了多項“脫官僚”的改革措施。2009年9月18日,以國家戰略大臣菅直人為首、由數名國會議員組成的“國家戰略室”成立,該機構主要負責制定預算編制的基本方針等。同日,以行政革新擔當大臣仙谷由人為首的“行政革新會議”成立,主要負責消除預算浪費等行政事務。2010年2月5日,鳩山內閣又決定了“政治主導確立法案”並提交國會審議,試圖完善相關法律依據。但是,鳩山內閣的上述改革措施遭到了官僚勢力的頑強抵抗與猛烈反擊。在2010年6月鳩山內閣辭職之後,民主黨政權的政策決定過程出現反復變化,不僅以“各府省聯絡會議”的形式變相復活了事務次官會議,而且重設政策調查會,導人政調會長“事前承認”原則。顯然,繼任的菅內閣與野田內閣,“吸取了鳩山內閣的經驗教訓,不僅在‘脫官僚’、‘政渝主導’改革中無大作為,甚至以東日本大地震為契機調整了改革的方向,使政府決策方式逐漸向自民黨時期回歸”①。
作為鳩山內閣推行政治改革像征的“政治主導確立法案”,在歷經國會數次“閉會中審議”之後,2011年5月12日,眾議院全體會議決定撤回該法案。這標志著鳩山內閣的政治改革徹底失敗。
自2011年9月野田佳彥內閣執政後,民主黨政權框架下的政治改革開始轉向行政制度與選舉制度領域。
在行政改革領域,2011年12月27日,民主黨的行政改革調查會(會長岡田克也)決定以議員立法的形式向來年的通常國會提交“行政結構改革實行法案”(暫稱),其內容包括削減國家公務員定額、重組獨立行政法人、改革公益法人等。2012年1月31日,野田內閣成立了以首相為本部長、全體閣僚參加的“行政改革實行本部”,將行政改革作為政府的重大課題,與社會保障與稅制一體化改革一起推進。野田內閣試圖通過行政改革來實現民主黨在2009年眾議院選舉政權公約中提出的“削減國家公務員總人事費20%”的目標。2012年4月13日,民主黨與國民新黨以議員提議案(由中野寬成等15名議員提議)的形式向第180屆通常國會提交“行政改革實行法案”。該法案於2012年9月7日被審查了一次後,以“閉會中審議”的形式擱置起來,未能進行表決。在第181屆臨時國會上,2012年10月29日,該法案被再次審查時以“審議未了”的形式擱置起來,最終成為廢案。
在選舉制度改革領域,為了消除國政選舉中“一票價值”的不平等性,自20¨年起各政黨紛紛提出國政選舉制度改革方案,但彼此間的改革主張存在較大差距。2012年8月28日,日本眾議院強行通過了民主黨提出的眾議院選舉制度改革相關法案,規定將300個小選區議席減少5個、180個比例代表區議席減少40個等。但是,由於該法案遭到占據參議院多數席位的在野黨勢力的抵制,未能獲得參議院通過。經過民主黨與在野的自民黨、公明黨等反復磋商,2012年11月16日,日本參議院通過了“0增5減”的眾議院選舉制度改革法案,規定在原本擁有3個小選區的5個縣(山梨、福井、德島、高知、佐賀)中各自減少1個,而將“削減40個比例代表區議席”的內容擱置起來。由於重新劃分選區至少需要3個月的時間,所以,2012年12月16日舉行的眾議院選舉並未能按照新制度的規定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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