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英語翻譯和通常的英語翻譯一樣,是指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還要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正如曹明倫所述“翻譯是把一種信息符號或信息編碼轉換成另一種信息符號或信息編碼的活動”。商務英語翻譯過程中也會涉及到語內翻譯(intralingual translation)、語際翻譯(interlingual translation) 和符際翻譯(intersemiotic translation)。在商務活動中往往會有不同種類的翻譯, 如商務口譯、商務會議交替翻譯以及商務談判翻譯。
上世紀30 年代初,林語堂提出了翻譯的標準,即翻譯時要做到“忠實標準”、“通順標準”、“美好標準”。他關於翻譯的三重標準與嚴復提出的“信”(faithfulness)、“達”(expressiveness)、“雅”(elegance)翻譯三標準大體一致。
美國語言學家、翻譯理論家尤金· 奈達(Eugene·Nida) 提出了“功能對等論”,它包括“動態對等”(dynamic equivalence)和“形式對等”(formal equivalence)論。奈達提出的對等論強調譯文讀者對譯文所產生的反應與原文讀者對原文所做出的反應基本一致。這種對等論在某種程度上與“信”和“達”的翻譯標準基本相同。
近年來商務英語引起了翻譯工作者們的頻繁關注,很多譯者對於商務英語的應用和翻譯標準有了一定的認識。常玉田談到翻譯原則、標準時說:“翻譯的最基本任務不是轉換語言,而是傳達‘意思’、‘信息’和‘內容’。商務英語翻譯不同於文學翻譯和其它文體翻譯,它必須強調語義對等性,自然和專業化,而不是一般普通語言的描述。
我們認為商務英語翻譯標準是“忠實、地道、統一”,即信(faithfulness)、達(expressiveness)、術語對等(terminology equivalence)。“忠實”或“信”是指譯文和原文的信息要一致,或者說要保持信息對等,不能有誇張和省略的部分。“地道”或“達”是指語言和行文方式都要符合商務文獻的語言規範和行文規範,也就是說譯文讀起來應該像內行人寫的,給讀者一種專業化的感覺。“統一”或“術語對等”是指譯文中的專業術語要對應國際通用的漢語譯語,遵循商務英語翻譯中術語對等,就是在商務英語翻譯過程中所采用的一些概念、術語等在任何時候都應該保持一致,不能隨意改變。現舉例說明商務英語中“忠實、地道、統一”的翻譯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