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稅收的形式特征
稅收的實質是國家為滿足公共服務需求,憑借國家政治權力,強制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因而稅收具有三個特征,在習慣上也稱之為稅收“三性”。稅收“三性”是區別稅收分配與其他分配的外在尺度與標志。
1.強制性
稅收強制性應從稅收分配憑借依據方面理解,指稅收是國家以公共服務提供者身份,憑借政治權力,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強制參與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的分配。稅收強制性意味著稅收不是納稅人自願繳納,而是必須依法納稅,否則會受到法律制裁。
2.無償性
稅收無償性具有兩個層面內容:第一,稅收無償性是指國家征稅以後對具體納稅人不付任何形式的報酬和代價,征收的稅款即為國家所有,不再返還給納稅人。第二,稅收無償性是區分稅收收入與其他形式財政收入的最重要特征。
3.固定性
稅收固定性是指在征稅前,以法律形式預先規定了征稅對像、征收標準、納稅人、稅率、計稅辦法和納稅期限等稅制要素,並且在一定時期內保持不變。稅收固定性與稅收強制征收直接相關,通過稅收固定性,可以防止國家不顧客觀經濟條件和納稅人的負擔能力,濫用征稅權力,保護納稅人利益不受侵犯。稅收固定性也有利於保證財政收入的及時、穩定。
稅收三性是相互聯繫、密不可分的一個統一體,其中,強制性是實現無償性的有力保證,無償性是稅收本質體現,固定性是強制性與無償性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