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回憶能給人安慰?這個受盡折磨的孩子的回憶是:錯誤沒有被糾正,傷口沒有愈合,無法改變的過去痛得撕心裂肺?當然,除非我記錯了。是現在的痛苦和不幸給我的生活投下濃重的陰影,否則曾經的這些經歷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不過我覺得不是。
我,普拉克西絲·杜維恩,已經老了,而且很少有頭腦清醒的時候。這個時候向你們訴說我的過去,對你們也許有所幫助,對於我自己卻毫無意義,更不要說幫助我這把老骨頭爬出浴室。
昨天夜裡就是這樣,我踩在肥皂上滑倒,胳膊肘骨折了。今天早晨我疼得實在受不了,隻好坐公共汽車去醫院看病,沒到公園。
我從前的姐妹、原來的朋友:我做了你們想做的事情,看看我現在的樣子!
你們已經把我忘了。
兩年的監獄生活讓我老了二十年。我沒有理由悲嘆頭發變得花白,腿部靜脈曲張,身體關節粗大,水汪汪的眼睛裡滿含憔悴。但我還是在悲嘆,悲嘆。我能感受到世人的目光從我身上匆匆掠過,飄向遠方。我感覺到屈辱。
我的手指變得僵硬,好像得了關節炎,為此我心很煩,寫作對於我成了一件痛苦的事。但我還是要寫,我已經適應這種痛苦。我胳膊疼,手指頭疼,而且因為去醫院的路上(我沒去成醫院)被踩了腳,腳趾也疼。不過身體上的痛與情感、靈魂和思想的痛苦比起來又算得了什麼?對於女性來說,這“三重痛苦”構成了日常生活的全部。
對這種“三重痛苦”我並不理解,但我一定試著去理解。這種嘗試也許不無益處,隻要把它作為一個被欺凌的“自然過程”的像征。我不認為那是一種懲罰:我不相信擁有某種秉性是罪孽。不管怎樣,有誰來懲罰我們嗎?除非——像大多數人認為的那樣——我們斷言,這個世界存在這樣一個自然法則:男人主導,女人從屬。人們將其奉若金科玉律。我們感受到的是女撒旦的痛苦。因為敢於蔑視男神,她被打入凡塵。她同樣無法忘記過去,被我們已然丟棄的記憶折磨。否則,按照這種假設,我就會心滿意足。我們被一種進化的力量掌控,這種力量在起作用的同時,也會傷害你。這種力量在新一代年輕女人身上恐怕已經開花結果。今天早晨去醫院的路上我就踫到這樣一個女人。情人的懷抱讓她容光煥發,她似乎下定決心,除了讓自己高興之外,不會顧及任何別人的感受。一位“新女性”穿著一雙後跟足有三英寸高的“一次性”塑料鞋(我和她不同,買不起也不會穿這種穿幾次就隨手扔掉的鞋,而是會一直穿下去),踩到我的大拇腳趾上,疼得要命。後來公共汽車中途拋錨,司機讓我們換乘下一輛,我興趣索然,不想再前行,一瘸一拐地回了家。
“新女性”!作為同性,我幾乎認不出她們。屁股在緊身牛仔褲裡趾高氣揚地撅著,赤裸裸地勾引。不戴胸罩的乳房自由自在地晃動。她們不覺得有義務扭捏作態地媚笑,壓低嗓門兒嗲聲嗲氣地說話。她們是怎麼生活的呢?看看她們那副德行就知道了:倘若一個男人不能給她們帶來性高潮,就去尋找另一個;假使不小心懷孕了,就去做真空吸引術來墮胎;遇到不喜歡喫的食物,就推開盤子;倘若工作不如意,就會遞交辭呈。她們厭倦所有的事情,對任何事情都沒有渴望。其實,她們就是我曾經想成為的那種人。她們就是我想把自己改造成的那種人。可是現在,看到她們,我就心生厭惡。她們自己找到了解決“三重痛苦”的辦法——而這是我從未想到的。她們沒有像我一樣地去嘗試,去了解,從而找到最佳答案。她們隻是用廢除這三個中心——情感、靈魂和思想——的辦法,便消滅了痛苦。真是太有纔了!沒有情感,沒有靈魂,沒有思想,自由自在!
聽我說,我也曾有過好時光。隻是在痛苦的日子裡,我纔悔恨過去,討厭年輕人。我曾幫助改變這個世界,那令人愉快的、活潑的、在公共汽車上踩人的女孩子能那樣生活,我是出了力的。
看著我,我對你說。看著我——普拉克西絲·杜維恩。我最好自己審視自己,尋找出真實的原因,挖掘出我的痛苦和你們的痛苦的根源,努力弄清這些痛苦來自內部還是外部,是與生俱來,還是後來被加之於我們身上。在我這雙寫作的手還沒有失靈、胳膊肘還能動彈、腳指頭還沒有掉下來之前,趕快去寫。
與此同時,姐妹們,我赦免你們忽略我的罪過。你們盡可以做你們想做的事情。我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