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寫在遠征之前
本書是受意大利探險家吉歐托·達奈利一段探險之旅的啟迪而產生。達奈利在一九一三年與一九一四兩年間從意大利遠征喀喇昆侖山,他對此地的風貌有如下的描繪:“……所有老一輩的旅行家皆認為,巴爾蒂斯坦乃是西藏最西之端……”目前尚無人有機會合法進入西藏,我也還不確定自己想在這個時候進入那個地區,不過說真的,能到“最西之端”一遊,對我的確頗具吸引力,於是我迫不及待地趕到倫敦的巴基斯坦駐英大使館,打聽進一步的信息。
先前的十四個月,我的日常生活完全圍繞著印度打轉。怎麼說呢,因為除了撰寫中的印度旅遊書之外,我還花費了極大的心力想要充分了解印度的文化。我親自到印度待了一陣子,其餘的時間全都拿來閱讀、思考、寫作,以及感受有關印度的一切事務,可以說是排除了所有的雜務。這十四個月真是一段極富挑戰、刺激、疲累但又很有意思的時光——不過,一切卻在剎那間突然結束了。我的書纔剛剛出爐,停筆還不到二十四小時,我人就已經到了巴基斯坦駐英大使館。
就在我和一群長途跋涉到此的旁遮普人聊天的當兒,立刻便感受到有些美國人所謂的“文化衝擊”。假如我從印度文明轉換到巴基斯坦文明能相隔一個星期以上的時間,這種情形大概就不至於發生了。可惜情況並非如此,因此這兩者之間在許多層面上的遽然改變,對我的震撼也就在所難免了。
先前的幾個星期,我經常出入“印度之家”,因而留下了印度是富國的印像,但是位於朗茲廣場的巴基斯坦大使館卻截然不同(至少在一九七四年十一月時的情況是如此)。當然,這裡的某些房間維持了大使館應有的標準,但是其間的許多回廊、走道以及樓梯還是感覺到簡陋。不過,這個早上還是令我有一種仿佛回到家的放松感覺——因為完全沒有遭遇到任何阻礙。
若硬要將印度與巴基斯坦拿來做一番比較,其實是蠻危險的,總難免會出現“順得姑情而逆了嫂意”的情況。但是為了對這個次大陸完全不熟悉的讀者,我也隻得甘冒得罪雙方的大不韙,試著為各位說明。
大多數的歐洲人會發現,與巴基斯坦人建立起單純的友誼,要比與印度人來得容易;而我們一般人總是比較同情弱者,兩相比較,巴基斯坦自然是屬於比較弱勢的一方。印巴分裂之時,印度承襲了萬事俱備、運作井然的行政首都;反觀新立都於卡拉奇的巴基斯坦政府,甚至連一臺編列名下的打字機或電話都沒有,中央政府也不是在國有大樓中辦公,而是將一些鐵皮屋和破舊的私人住宅暫時權充。再者,《分裂協議書》中載明應劃歸巴基斯坦的大批軍火,卻仍舊全數掌握在新印度政府的手中,奧帥位於德裡的指揮總部也早已遭廢除,來不及監督軍火的移交行動。此外,除了著名的奎達官校以外,大多數軍械工廠以及軍校都在印度境內。印巴分裂初期,盡管巴基斯坦人情況愈來愈不利,並沒有得到他們期待的外援,卻依然表現出不凡的勇氣。相較之下,印度由於較具影響力,反而獲得幾個強權國家較多的奧援。
在這種種情勢之下,巴基斯坦自然博得其他國家的同情。也或許是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所以歐洲人自覺與他們容易溝通。不過如今情勢已不可同日而語,政教合一制度在西方國家並不盛行。一九六〇年以來,巴基斯坦政府采取了許多烏列馬不可能準許的措施,其中最著名的便是阿尤布·汗總統所頒布的“伊斯蘭教家庭法”,其中有關於禁止一夫多妻制以及離婚的規定。
其實觀光客會發現,以伊斯蘭共和國自居的巴基斯坦,其政教合一的色彩並不濃厚,反倒是印度的宗教意識要更強烈些。由於筆者最近曾親自造訪印度與巴基斯坦境內數個歷史悠久的基督教機構,所以可以斷言,自從一九四七年印巴分別獨立之後,基督教教會在巴基斯坦的傳教工作,要比在印度順利得多,而且即使是巴基斯坦最具有權勢的毛拉,其影響力也遠遜於愛爾蘭的天主教主教。
遠在印巴分裂的七十多年之前,印度“伊斯蘭教復興”組織的領導人,便積極致力於伊斯蘭教的現代化,令毛拉感到深惡痛絕。這些改革者支持巴基斯坦建國,毛拉卻一致反對,其理由不單是基於這項主張違反傳統,而是民族主義會破壞伊斯蘭教倡導四海之內皆兄弟的理想。
巴爾蒂斯坦涵蓋的面積約一萬平方公裡,約自一八四〇年起便由克什米爾的邦主統治,因此現在成為印巴兩國之間“有爭議領土”的一部分。聯合國的停火線,將巴爾蒂斯坦的東北部、東部及東南部邊界畫成一個半圓形,約從中國大陸的邊境,一直延伸到接近伯吉爾隘口之處,形成了一個非常“敏感”的區域。(我在卡拉奇的時候,曾有一位喝得半醉的信德族人正經八百地告訴我,“那裡是性感帶的相反——讓人覺得很討厭而不是喜歡”。)因此我早已做好心理準備,非得費好一番工夫不可,纔能拿到進入巴爾蒂斯坦的許可證(說不定根本就拿不到)。就我所知,印度政府不允許外國人進入其境內的喜馬拉雅山邊境區域,想必巴基斯坦政府也是照此辦理吧?
當我終於找到大使館負責的相關單位並提出申請時,那位坐在大辦公桌後、面目和善的先生打量我之後回答說:“你不必申請簽證或許可證就可進入我們的北部地區,隻要你持有有效的愛爾蘭護照,便可以到巴基斯坦的任何地區旅行,而且停留時間也沒有限制。”
“什麼!不需要辦許可證?”我不可置信地問他,“您確定嗎?”
那位和善的先生回答說:“非常確定,我們又沒有什麼需要掩人耳目的,我們歡迎每位旅客到巴基斯坦的任何地區遊覽。不過根據聯合國的規定,你隻能到達停火線十英裡以外的地方,除此之外別無任何限制。”接著他從抽屜裡拿出一份印刷精美的小手冊,介紹“吉爾吉特—罕薩—斯卡杜”,一看之後心情便往下沉,是我來晚了嗎?難道巴爾蒂斯坦(斯卡杜是巴爾蒂斯坦的首府)已經成了一個旅遊重鎮?其實我根本過慮了,巴基斯坦觀光發展公司是一個新單位,所以說得比唱得好聽,它所提供的信息,或許在十年後還有機會兌現,但是一九七四年的巴爾蒂斯坦仍隻是全亞洲開發程度最低的一個居住區域。
觀光發展公司的資料很不可靠,根據小冊子裡所寫的:“在吉爾吉特到斯瓦特谷地的塞杜沙裡夫之間,新近修築完成一條長達三百零二英裡、路況良好的公路。”在離開倫敦之前,我原本計劃幫女兒蕾秋在塞杜沙裡夫買一匹小馬,再從那裡拐進新修築好的印度河公路,它便位於印度河與吉爾吉特河的彙流處附近。但是到了拉瓦爾品第之後,我的美夢泡湯了。幸虧如此,否則恐怕我這條老命早就休矣,根本無法活到現在跟各位報告我們的旅程。差不多快到十二月底的時候,斯瓦特發生地震,造成數千人死亡,而印度河公路更坍方長達四十英裡。
在我們前往巴基斯坦的時候,蕾秋還不滿六歲,有些人聽到我要在鼕季帶著這麼小的孩子到喀喇昆侖山,都很不以為然。不過蕾秋可不是玩票級的程度而已,她在去年鼕天就已經和我一起在南印度待了四個月,算是她的首次亞洲之旅。她認為,若非那次的表現十分成功,我不可能考慮這次讓她同行。當然我們都很清楚,這次的旅途絕不可能一路風調雨順,而且還需要高度的耐力——以一個六歲孩童的標準而言——因為對她這麼個外國孩童來說,途中並不太容易遇到玩伴。不過我知道,蕾秋這孩子一向對物質要求很低,活力充沛又很能喫苦,一天走上十至十二英裡絕不成問題。再者,雖然蕾秋天性喜歡有人作伴,但是身為獨生女,她一向便頗能自得其樂,適應力要比大多數同齡的孩子高出許多。
我個人認為,小孩五到七歲這個階段比較能夠適應艱苦的旅行,因為五歲以下的孩子生理還不夠成熟,難以應付健康上的危險;而七歲以上的孩子,又比較不能夠以達觀的態度適應生活中的不便,以及各種奇風異俗;孩童在八歲左右,就已經建立起自己對人生的看法(而且通常是強烈的),並不太樂意遵從父母的領導。反正情況就是如此,我已經打算下一次我們母女倆的共同出遊——如果還有下次的話——必須是我們兩個都同樣喜歡的目的地纔行,而不是像這次一樣由我片面決定,然後強迫她參加。
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我們終於搭乘飛機前往卡拉奇。雖然我們兩人帶的行李都還未到免費載運的重量上限,可是似乎還是帶得太多了。對於那些極力主張輕裝便簡的人士來說,我們為了度過這個寒鼕所帶的行李,還是稍嫌過重。我把我們這次隨身攜帶的行李列了一張清單,見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