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今,我已經有了十餘年圖書館的館齡。過去,我作為一名人文學者,自然是離不開書的,但讀書僅僅是個人的事情。做了館員,不僅與書結下更深的緣分,而且領會到讀書對於個人和社會的重要,深切感受到倡導讀書之於圖書館員的責任。因此,利用國家圖書館和中國圖書館學會這個平臺,組織了一些推動閱讀的活動。隨著這些活動的深入,我逐漸看到了一些關於讀書更深層次的問題,即大眾文化的流行,不僅令文化變成了供人消費的商品,而且也使讀書退化為單純的消遣娛樂,讀者正在遠離數千年累積下來的人類優秀文化遺產——經典,經典已然被邊緣化。而這委實是一個不祥的兆頭。所以,我們不單是要推動閱讀,使這個世界多幾個讀書人;而且還要提倡讀經典,這個社會不僅有輕飄飄的閱讀,更應該多些有深度、有厚重感的讀書。然而,進入“經典”這個話題,我發現自己進入到一個很深的陷阱。原來,圍繞經典,自上個世紀以來,競有一場硝煙彌漫的文化戰爭。原來,很久很久以來,就有學者在解構經典了。所以,提倡讀經典,必須從頭說起什麼是經典,經典是如何形成的,然後纔會解釋清楚,人們為什麼要讀經典。
即使從文學學科的角度來考慮,研究經典也有其必要性。文學學科中,自上個世紀初以來,*為重要的課程設置就是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史、現當代文學史、外國文學史。一百多年過去了,文學史的模式沒有太大的改變,主要以介紹作家作品為主。但是,哪些作家、作品可以進史、或者不能進史?並沒有什麼理論依據,基本上依靠經驗和事實。而這,應該說是不嚴謹的。其實,文學史遴選作家、作品,至少有兩個條件,或日編選者的考慮:其一,是作為一個時期文學的代表,即一種文體、一個流派、一種文學現像的樣品,選人文學史;其二,即是作為優秀的文化遺產——經典,在文學史中給予介紹。如果選擇經典進入文學史,就必然涉及到何為經典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