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以來,全球金融市場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機構投資者的迅速發展,特別是英美等國家機構投資者所掌控的資本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機構投資者的壯大,徹底改變了公司股權結構,形成了公司治理中的一股重要的力量,即機構投資者成為監督上市公司的中堅力量。中國股票市場的發展更容易沿襲英美(AS)模式。中國股票市場2005年啟動的股權分置改革從根本上使上市公司大小股東利益趨同,優化了公司治理結構,為中國股市穩定健康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股權分置這一特殊的制度設計即將成為歷史,股票“全流通”也將隨之成為現實。未來由誰來監督上市公司,成了投資者關注的中心。1999年,中國管理層提出“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的決斷,目的和初衷也正在於此:希望中國的機構投資者也能像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機構投資者一樣,發揮其穩定股票市場、監督上市公司的作用。在新的環境和背景下,機構投資者是否能夠擔負起監督上市公司的重任?
《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理論與實證研究》通過對上市公司2013~2017年的非平衡面板數據進行研究,發現機構投資者偏好投資公司治理質量優良的公司和企業盈利水平較高的公司。《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理論與實證研究》第四章的數理模型顯示,在考慮機構投資者的監督成本以及公司“內部人”道德風險的前提下,公司高管人員持股比例越大的公司越容易得到機構投資者的青睞,我們的樣本數據實證檢驗結果支持了該模型的結論:在考察機構投資者是否偏好持有易於操縱的小盤股進行投機時,研究結論顯示,他們偏好的是大盤股而非小盤股。因此我們對機構投資者的持股偏好進行研究的結論是:中國的機構投資者在選擇股票時,是預備進行“主動式”監督長期投資的,他們並非隻想通過“坐莊”和“炒作”來謀求短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