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是農村一定地域範圍內的人們基於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較強認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在我國歷史上,傳統聚族而居的村落就是典型的鄉村共同體。這種鄉村共同體主要是基於血緣、姻緣和地緣建立起來的,具有明顯的先賦性和封閉性。20世紀以來,工商業及商品經濟的發展,國家權力向基層延伸,特別是中國革命的興起,打破了鄉村的社會封閉性,家族共同體也陷入分化、解體和轉型之中。新中國成立後,政權重建、土地改革及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進一步摧毀了傳統家族及鄉村社會的組織和治理體繫。到人民公社時期,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生產隊”作為農村*基層的組織,也是農村基層社區或社會生活共同體。不過,人民公社及其生產隊組織是一種“政經不分”、“政社不分”、高度集中和全能型的組織,也是一種典型的單位制。生產隊是*基層的生產單位,也是農民的生活空間,同時也是國家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村基層社區或社會生活共同體既是一種生活共同體,也是一種生產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及行政共同體,具有集體化、集中化、全能化、政治化、經濟性、封閉性、同質性及化的特征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