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會計核算迎來新時代
對包括會計行業在內的社會各領域來說,十八屆三中全會所帶來的影響正在不斷放大。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在中國審計學會環境審計專業委員會顧問張以寬看來,《決定》突破了傳統經濟核算觀念,將自然資源、環境成本內在化,樹立了全新的生態價值觀、綠色財富觀。
如此,綠色會計核算正迎來新的變革時代。
描繪政府資產負債全景圖
當前,環境污染和資源消耗情況引起全社會關注。對於政府來說,必須掌握當前的各種自然資源有多少、各個階段對自然資源的消耗情況是怎麼樣的、是否可以承受這種消耗等情況。
北京鑫正泰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副主任會計師、多年從事綠色會計和綠色審計的孫興華認為,在現有的會計核算體繫中,自然資源及環境損耗對於各類組織而言大多隻是一種外部成本,尤其是在國有自然資源低價獲取甚至無償取得的情況下,這些組織很難將其納人內部成本與經濟效益直接掛鉤,進而導致對資源開發利用的浪費和低效率,使得這些組織的財富創造可能嚴重虛增,亟待實施綠色會計核算監督。
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財務會計研究室副研究員王晨明看來,定期核算自然資源資產的變動情況,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是對傳統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繫缺陷的重大改進和完善,也將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的精細化管理程度。
“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有助於全面揭示政府對各項資源的占有使用情況及負擔能力,並明確相應的權利和責任主體,反映潛在的風險狀況,這既有助於政府做出科學決策,也有助於增強政府的財務透明度,讓上級政府、社會民眾等報表使用者及時掌握該政府的經濟效率和效益。”王晨明說,這實際上也描繪了政府資產負債的全景圖。
北京中林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霍振彬對此表示認可,他說,長期以來,那些不能為人類帶來直接經濟收益的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產品往往被排除在傳統的資產負債表之外,誤導人們單純追求經濟增長,忽視了與自然的和諧。
對此,審計署審計科學研究所基礎理論研究室博士鄒小平表示,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能夠反映特定地區在特定日期的自然資源狀況,列報礦產資源、石油天然氣資源、森林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海洋資源、旅遊資源等資源的形成、開發、配置、運用、儲存、保護、綜合利用和再生等各個環節的情況,揭示特定地區特定時期的資產負債存量及其變動情況。“審計機關應該高度關注包括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在內的各項政府資產負債表,從而維護國家經濟健康運行。”
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對於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博士湯林閩表示,其未來的發展趨向應當主要有兩個:一是發展成為綜合環境與經濟核算體繫的一部分,最終作為我國綠色GDP核算的重要內容;二是發展成為政府會計體繫的一部分,最終作為我國政府資產負債表的重要內容。“但這兩者並非是完全割裂開的,而是在許多方面都有聯繫。”“無論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今後向哪個方向發展,其最後都有可能產生殊途同歸的效果。”霍振彬說,其將通過對政績考核制度的影響而提升經濟社會管理水平。
對於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鄒小平表示,首先需要明確一些問題,比如哪些自然資源應納人表中,即會計核算的對像有哪些?現有技術條件下,能夠將哪些自然資源納入表中?湯林閩表示,在科目和結構方面,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具有獨特性,與企業等資產負債表有很大差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應當是各種自然資源資產,其結構大致可以分為土地資產、礦產資產、森林資產和水資產等幾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