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移民問題及其對策研究對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首先,隨著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城鄉之間與城市之間的勞動力流動和定居都已成為常態,新移民群體數量將不斷增加,如何解決這部分新城市成員的融入問題,是關繫到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發展的重大問題。其次,在初始階段,城市新移民往往從事一些城市居民不願從事的髒累苦活,工作風險大,工作環境差,社會地位偏低。在這一龐大的群體中,還有數量可觀的婦女和兒童,這些相對的社會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保障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最後,將城市新移民納入城市社會建設和居民管理範疇是社會公平與效率兼顧的需要,是保證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
《城市新移民問題及其對策研究》對“城市新移民”概念的界定含有以下幾大要素:出生地與原戶籍都不在本地,在本地居住2-5年;有在城市(城鎮)定居的意願;具有合法居所;具有合法收入。主要分為勞力型移民、智力型移民和經營型移民三大類。文中以定量和定性研究的實證資料為研究基礎,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間,課題組先後在廣州、東莞、瀋陽、成都、杭州、鄭州開展新移民調查,共發放問卷3300份,並在6個城市中獲得146份個案訪談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