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壓力與制度變遷考慮一個沒有對外貿易的封閉型經濟體,或對外貿易對經濟行為主體的收入與消費影響很小。在一定制度框架內,行為主體主要依靠耕種,付出勞動,獲取維持生存的農業產出。在土地資源豐富的情況下,勞動的邊際產量是不變或遞增的。隨著人口的進一步增長,超過一定極限時,勞動的邊際產量就會出現報酬遞減.在土地資源一定的情況下,人口繼續增加時,就會出現人口的相對過剩。人口增長擴大了需求,導致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從而引起生產要素相對價格的變動,為潛在的制度創新提供條件。當相對價格的變化使交換的一方或雙方感知到,重新簽訂契約將能使一方甚至雙方的處境得到改善,一方或雙方就有創新制度安排,重新簽訂契約的激勵。勞動力的增加,在報酬遞減的情況下,逐漸改變了要素相對價格,要求針對已變化的要素價格來調整契約。
1968-1978年,在農村公社化的制度安排下,農民“干多干少一個樣”,其付出的勞動與得到的回報之間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繫,導致大多數民眾的“搭便車”行為。在農民總數較少,而經濟產出較多的情況下,這種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存在空間。而在人口壓力下,隻有保證農民對土地的收益具有長遠穩定的預期,農民纔會有勞動積極性改良土壤、精耕細作增加產出,從而使小面積的土地能養活大量人口。在人民公社化時期,由於三年自然災害,農業產出降低到歷史低點,人口壓力增大。人口壓力已經導致了對制度創新的需求.人口劇增、經濟轉型急需制度創新來實現其潛在收益,但制度供給卻沒能滿足制度需求,從而導致制度失衡。當人口壓力達到一定極限時,農村公社化的制度安排生存空間極小,少數生產隊(小崗村)秘密地將土地、其他資源和產出定額承包給單個農產。由於這一變革很快地收到顯著的成效,因此演變為中國農村的又一次土地制度較大的變革,並在全國農村普遍地建立起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同時,土地承包責任制逐步深入人心。顯示了這種制度體繫的較好自我強化機制①。圖l描述了在人口壓力下的制度變遷和經濟產出。通過制度創新,提高了經濟中行為主體對未來經濟支配權及產出的預期,激勵了行為主體投入更多的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進而增加了經濟中的產出,降低了人口壓力。(二)計量經濟模型
為了考察上述理論是否符合中國實際,我們運用經濟計量模型對此進行進一步分析。本文將具體研究兩個問題:(1)人口壓力在引入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後是否存在結構性變化;(2)人口壓力和經濟產出間的關繫在兩種制度框架下是否相同。如果人口壓力在引入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後有顯著不同,我們可以認為人口壓力在一定程度上誘致了農村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制度變遷;同時,制度變遷改變了人口壓力狀況。如果人口壓力和經濟產出在兩種制度框架下有顯著的不同,則和我們的理論分析相一致,制度框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經濟體的產出;反之,我們則可認為制度與經濟績效的相關關繫不大,或中國的現實與西方的理論假說不符。
為了研究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制度變革對人口壓力和經濟增長率的影響,我們沿用恩德斯等(Enderseta1.,1990)的方法,考察制度變革前後,變量的結構性變化。為了更好地揭示被解釋變量的動態變化特征,我們采用動態面板數據模型進行估計。我們的模型構建如(1)式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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