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心裡有一個意像在生長,我覺得有點像一個孕婦。在靜靜的時候,我會感到他的呼吸,他的小小的手足在肚裡伸動。我不僅在心裡感覺著他,而且在形體上也知覺了他。我帶著他一起去生活、工作、散步、思索。他會影響我的心情、氣調和夢想。在白天和晚上,這個人會無緣無故地闖進我心裡來,排開了當時一切思慮,整個地占據了我,像個初次懷孕的母親在夢裡迎接她的未來的嬰兒一樣。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替這種心情杜撰了一個命名:“愛角色”。
我從朋友那裡知道,這種心情很多人都有的,不過有時候是自覺的,有時候是不自覺的。
同時,“愛角色”的著眼點不一定每個人相同,像我自己也曾經經驗過幾種不同的愛法。
我最初演的較重要的角色是王爾德的《莎樂美》中為熱戀莎樂美公主而自殺的敘利亞少年。在角色分配表公布之前,我就喜歡這角色。一方面固然因為我當時對於頹廢派的作品有點偏愛,而更主要的卻是因為我羨慕他的漂亮的裝扮,華麗的服飾,把眼睛燃燒到發火的熱情,那蒼白的臉,那苦戀的心。這些都激動起我的原始的愛慕,可以滿足我許多幼稚的“展覽主義”的衝動。講實話,年青的男女哪一個不喜歡演劇中的英雄與美人,因為他們可以有權利在臺上裝扮得更美、更“帥”、更多情、更矜持,更叫觀眾愛慕他個人。許多女士從參加演劇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埋藏著總有一天要演茶花女、朱麗葉、陳白露的宏願,而先生們也從來不肯放棄演阿芒、羅密歐的雄心。人們很少為著愛演老太婆、老頭子而參加演劇的。他們之所以演這一路角色,多半因為“沒辦法”。假使“委屈”了一次,總得要求以後有充分的補償的機會,別讓他(或她)的麗質永遠埋沒。
這難道不算是愛角色嗎?
不,這恰好證明演員愛的不是角色,而是他自己。因為他打算借角色來展覽自己,他打算利用阿芒的名把自己裝扮得最動人,把芸芸眾生都迷住。
而我現在所說的“愛角色”,毋寧是指演員對角色發生了很深的感應之結果。
這種愛又有點像戀愛。一個青年(演員)追求一個少女(角色)。她對他似乎是愛理不理的,他摸不透對方的心思,感到苦悶。從她每一次回眸或每一句談吐中,他去體會她的心事,不放松每一個可能的機會去理解她。他以為摸到她的意向了,很得意,然而當他向她作進一步表示時,她並不置可否,這使他迷惑,更熱心地追求,終於彼此之間有了初步的了解。他倆常常出去散步,低談著彼此的身世和心靈上的經歷,發現彼此之間有不少的共同點——他們引起了共鳴。……從此他無論看見了聽見了或感覺到什麼,最初的聯想總是她。看見一朵花,他就想到可以摘下來插在她的發鬢上;看見晚霞,她就聯想起她的衣裳的顏色。他“將心比心”地去體貼她,設身處地為她想得無微不至,終於完全體會到她的心思、情緒和思想。他替她所做的一切是如此和她的心願相暗合,乃至他倆在默然相對的時候,他可以感到她的脈搏的節拍。他會說:“我不必觸你的手就感到你的心的節奏,而我的也跟著你的……”
一個演員接觸一個陌生的角色,以至於了解他、愛他,似乎經歷了這類似的過程。演員深深地愛上了角色,纔能夠“將心比心”地體會角色的最深邃的、最精細的情緒生活。
這種愛有時候是自然發生的,有時候即使有,也是很淡薄的,必得想辦法去激起它。
據說“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時常采用一種巧計,故意無理性地批評劇作家的作品,結果演員都同情地為作家辯護,這樣便引起了討論,演員為著幫助作者,一定要在戲中找出一些好東西,來幫助他們的辯論,而導演所要求於演員的興致,便因此引起來了”。
然而愛和喜歡本身就包含許多條件。一個演員可能喜歡這一類的角色,而不喜歡另一種;一個女演員可能喜歡愫方,而不喜歡袁圓;另一位的愛好也許恰好相反。他們之所以愛,是因為自己很容易與角色發生同感和共鳴,彼此之間感到親切。而他對於另外的角色的情感和思想,雖然也覺得自然而合理,但沒有親切之感,所以結果纔不怎麼喜歡他,這種情形是常常遇到的。
斯氏就在《演員自我修養》裡舉過一個例:
假使你要表演一個從契訶夫的小說改編的劇本,劇中的主人公是一個無知識的農民,他從鐵軌上卸下一顆螺絲釘去做他釣絲上的墜子。為了這樁事他受審判……假使這件案件要你來審判,你怎麼辦呢?”
我毫不猶豫地答道:“我會判他的罪。”
“為什麼判罪?因為釣絲上的墜子嗎?”
“因為偷了一顆螺絲釘。”
“自然,誰也不該偷竊的,可是你能夠把一個完全不知道自己犯罪的人處分得很重嗎?”
“我們一定要讓他曉得,他這種行為也許會闖下全列火車翻身,死傷數百人的大禍!”我反駁。
“因為一顆小釘子就會闖下滔天大禍嗎?你一輩子也不會叫他相信這回事!”導演辯道。
“這個人大概是裝傻,他了解他的行為的性質。”我說。
“假使演農夫這角色的人有本事的話,他將會用他的演技證明給我看,他是完全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的。”導演說。
在這裡,自稱“我”的這位演員對於農夫這角色的感情的看法雖然認為是自然的,但他並不感到親切。他的觀感毋寧是根據於法理的。他可以演那位法官,因為他在這件案子當中所感覺到的內心衝動,正和法官所經驗的相仿佛。這個同感使他接近那角色,他自然而然地覺得農夫確實犯了罪。當他演審判這場戲時,他的直覺的情緒活動會無形中幫助他,在不知不覺中給他帶來許多精妙的、生動的細節。
在角色研究時,演員們往往不暇分析自己的心理活動,而隻憑主觀的感覺說,他喜歡或不喜歡這角色。這一類演員的生活、情緒和思想,習慣地活動在一個固定的範圍內,隻能給他的創作提供一定的資源,因而也給他的創造工作帶來了一個局限。
一個演員的知識、閱歷和體驗能力應該要培養得盡量的寬宏,他不僅能夠體會自己所屬的一類人的心理,而且要能體會各種人物的心理;不僅要愛自己所知、所了解的角色,而且應該要對每個角色都能夠具有“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