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基源問題研究法”,是以邏輯意義的理論還原為始點,而以史學考證工作為助力,以統攝個別哲學活動於一定設準之下為歸宿。這種方法的操作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步,我們著手整理哲學理論的時候,我們首先有一個基本了解,就是一切個人或學派的思想理論,根本上必是對某一問題的答覆或解答。我們如果找到了這個問題,我們即可以掌握這一部分理論的總脈絡。反過來說,這個理論的一切內容實際上皆是以這個問題為根源。理論上一步步的工作,不過是對那個問題提供解答的過程。這樣,我們就稱這個問題為基源問題。
每一家理論學說,皆有其基源問題;就全部哲學史說,則基源問題有其演變歷程;這種演變的歷程,即決定哲學問題在哲學史中的發展階段。
基源問題雖是每一學說的根源,但有很多學人每每並不明顯地說出來。因此,我們自己常需要做一番工作,以發現此一學說的基源問題是什麼。這裡就需要邏輯意義的理論還原的工作了。
所謂理論還原的工作,就是從許多論證中逐步反溯其根本意向所在。根本意向發現了,配合一定材料,我們即可以明白基源問題應如何表述。
表述基源問題時,要使這個問題的解答,確能邏輯地涉及所提出的理論。因為,寫哲學史時,這些哲學理論都是現成的,所以從這種材料中去找那個基源問題,就是反溯的,也就是所謂“理論的還原”的真實意義所在了。
掌握基源問題,雖以解析工作為主,但也要涉及考證問題。因為這時所據的材料,都是客觀的,所以理論還原工作,並不致妨害材料的真實性。材料如有舛誤,那不關理論還原的事,而是材料本身的問題。由此考訂材料甚至搜集材料的工作,就成為掌握基源問題時所必須做的工作。這種工作實際上類似“發生研究法”,不過,它不會有“發生研究法”的弊害,因為,如此弄好的材料,終竟要通過理論的鑄造,而繫歸於一定的基源問題之下。那是不會成為零星片段的。
基源問題找著了,就有下一步工作。
第二步,掌握了基源問題,我們就可以將所關的理論重新作一個展示,在這個展示過程中,步步都是由基源問題的要求衍生的探索。因此,一個基源問題引出許多次級的問題;每一問題皆有一解答,即形成理論的一部分。最後一層層的理論組成一整體,這就完成了個別理論的展示工作。這種工作分別地做若干次,我們即可將哲學史中各家各派的理論展示出來。這時,我們已經能夠滿足“真實性”與“繫統性”的要求,剩下的就是全面判斷的問題。
發現基源問題,與由基源問題展示一理論的全像,這都是不需要任何特殊識見的工作。這隻是敘述性質、介紹性質的工作。但要作全面性的判斷,則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這一點即涉及第三步工作。
第三步,我們將各時代的基源問題,排列起來,原即可以發現整個哲學史上的理論趨勢,但這仍不足以提供一種作全面判斷的理論根據。要作全面的判斷,對哲學思想的進程及趨向作一種估價,則我們必須另有一套設準。
通常做哲學史工作的人,每每諱言自己有自己的觀點;其實,除非不下全面的判斷,否則,必有一定的觀點作根據。這種觀點當然可能不為人所接受,但那是不重要的。因為,一切理論本都可以有人反對。問題隻在於我們能否自覺地將自己的論據表述出來。我所以將這種觀點稱為“設準”,目的即在於避免獨斷氣息。但我們又必須明白,我們雖不願獨斷,卻仍不能不有一組理論的設準,否則我們自己即根本沒有提出什麼理論來。
或許有人以為,從事哲學史的研究,不需要提出什麼理論;其實這是忽略了哲學史工作所要求的統一性。每一哲學史工作者,必須表述他的某種統一性的觀點,通過它來解釋全部哲學史;不然,則他隻算是寫了一本“彙編”式的東西,而並非一本哲學史。
設準的提出,表示作者自己的識見與哲學智慧;作者能接觸哪些問題,不能接觸哪些問題,都可以由此看出來。一個優良的哲學史工作者,必須能接觸到已往學派所面對的問題。他倘若真能如此,則他所立的設準,就應該足以統攝已往的理論要求。當然這並非一件容易的事,但它是一切哲學史工作者所應該努力的目標。
基源問題研究法,最後必與一套設準配合。這一套設準雖不與基源問題研究有什麼直接關繫,但它是以作者的哲學了解為根據的。基源問題的研究,對作者在哲學方面的了解的增進,無疑有一定的助力。因此,我們仍可以說,如果一個哲學史工作者,真能運用基源問題研究法來整理各家學說,則最後他提出設準的時候,也決不致像用解析法的研究者那樣空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