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跟你爭》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第二十二章
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第六十六章
天之道(1),不爭而善勝。
——第七十三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2),為而不爭。
——第八十一章
注釋:
①天之道:自然的規律。
②人之道:今本作“聖人之道”,此據帛書乙本改。
今譯:
正因為不跟人爭,所以天下沒有人能和他爭。
因為他不跟人爭,所以天下沒有人能和他爭。
自然的規律,是不爭攘而善於得勝。
自然的規律,利物而無害;人間的行事,施為而不爭。
上古時代,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後來人民眾而財貨寡,加以事力勞而供養薄,民始爭。由於這個原因,古、今社會的群體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也有了變化,《韓非子·五蠹》所謂“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就反映了當時一部分社會現實。老子的時代,比之韓非子那會兒,尚稱不得實足的“急世”“大爭之世”,但亂像已出,攘奪已起。置身這樣的社會裡,你要不爭,談何容易!
惟其如此,老子纔將此作為一個窺破人性之惡的關鍵詞,屢次提及。在他看來,“天之道,不爭而善勝”,故“人之道”也應該“為而不爭”,以合於天道。江海之所以能彙納萬川,就是因為它能自處於低下的位置。所以,要置身於人之上,必須先謙下地對待他們;要領先於人之前,必須得先掩身於人之後。隻有這樣,你占據著上位,人民纔不感到負累;你的生活優厚於一般人,人民纔不會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
此外,老子還特別提出,為了“使民不爭”,你還須做到“不尚賢”(第三章)。你不崇尚賢纔異能,民眾就不會為了爭賢名顯異能打破了頭,那天下也就太平了。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是一位將帥,也不應好勇鬥很,相反,尤其要注意避人鋒銳,不與之作正面的相爭;又要善於用人,禮賢下士,這也是一種“不爭”。“夫唯不爭,故無尤”(第八章),沒什麼可與人爭,也就不會有怨咎臨身,就見出了自身德性,實現了自古以來最高的準則。
我們知道,孔子也講“不爭”,所謂“君子無所爭”(《論語·八佾》),“君子矜而不爭”(《論語·衛靈公》),但他之不爭的重點在不爭行為的先手,有讓人尚賢之意。而老子則不同,他之不爭,專意在不爭行為的後手,所以反讓人不要尚賢。一重在德,一重在得。聯想及《呂氏春秋·不二》所說“老聃貴柔,孔子貴仁”,似正道出了兩人的區別。以“不爭”的柔軟身段,可以得到的比死爭要多得多,這個道理不知道孔子學沒學到?
今天的世道,從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是“急世”,或你追我趕的“大爭之世”。人們為了嘴跑斷腿,連抬頭看一下天的工夫都沒有,如此隻爭朝夕,不僅跟別人爭,還跟自己爭,以昨日之我與今日之我相比對,更拿設想中的明日之我,重重地鞭撻今日之我,告訴自己,就是為了能停留在原地,你也得拼命奔跑。由於有了競心,人就失了安詳和寬裕,步履變得越來越匆忙,表情變得越來越抽像,心緒就更別提了,是越來越焦躁不自信。一般來說,人的需求越來越多,價值就會轉向外在。這個道理許多人都理會得,隻是明知道不對,就是實在無力改變。以至不等發令槍響,就衝了出去,有時搶了別人的跑道還不自知,乃或甚至連目標在哪裡都不及問不及看就撒開了腳丫子。如此缺乏“不爭之德”(第六十八章),可能出乎老子所料。不是老子不明白,實在是這世界變化快。不經意間,許多事情,真的已在他老人家的知識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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