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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識讀本:簡明邏輯學(新版) [Logic: A Very Short Introd
該商品所屬分類:圖書 -> 譯林出版社
【市場價】
430-624
【優惠價】
269-390
【作者】 格雷阨姆·普裡斯特史正永韓守利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2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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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介紹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29833
版次:1

商品編碼:12563086
品牌:譯林(YILIN)
包裝:平裝

叢書名:牛津通識讀本
外文名稱:Logic: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13-05-01
用紙:純質紙
頁數:280

字數:180000
正文語種:中文,英文

作者:格雷阨姆·普裡斯特,史正永,韓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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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簡明邏輯學》由墨爾本大學和紐約市立大學研究生中心哲學教授格雷阨姆·普裡斯特撰寫,拋棄了艱澀的術語,用*簡明的方式介紹了形式邏輯學的基礎知識。中山大學邏輯與認知研究所所長鞠實兒作序推薦。

內容簡介

《簡明邏輯學/牛津通識讀本》概要地介紹了現代邏輯的兩個主要組成部分即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的基本概念,分別涉及到:命題演算、謂詞演算、模態邏輯、條件句邏輯、時態邏輯,以及歸納概率邏輯和決策邏輯等多個邏輯分支。其中各個章節都起始於直觀案例的分析,采用基於自然語言的論證闡述相關邏輯分支的主要原理,並且在內容上相對獨立。因此,《簡明邏輯學/牛津通識讀本》旨在給予初學者關於邏輯研究對像和內容的整體性觀念。

作者簡介

作者
格雷阨姆·普裡斯特(Graham Priest),墨爾本大學和紐約市立大學研究生中心哲學教授,聖安德魯斯大學定期訪問學者,畢業於劍橋大學和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主要從事邏輯悖論、弗協調哲學研究。主要著作有《非經典邏輯學簡述》。

序言作者
鞠實兒,1953年生於杭州。哲學博士,中山大學邏輯與認知研究所所長,中山大學哲學繫教授,邏輯學專業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非經典邏輯與邏輯哲學、邏輯學的認知基礎,邏輯與文化。在Epistemologic、Journal of Philosophicallogic、Studia Loigca、IJCAI以及《中國社會科學》等國內外重要刊物和文集中發表論著共六十餘篇。2008年創辦中國第1份全國性邏輯學刊物《邏輯學研究》並擔任主編。

內頁插圖

精彩書評

這書太棒了……囊括了*基礎的知識,娓娓道來,妙趣橫生,輕松易讀。

——劍橋大學教授 西蒙布萊克本


目錄

前言
1效度:根據什麼樣的原因而得出什麼樣的結論?
2真值函數及其他
3名稱與量詞:無名小卒是大人物嗎?
4摹狀詞和存在:希臘人崇拜宙斯嗎?
5自我指代:這章內容是關於什麼的?
6必然性和可能性:肯定是又會是什麼?
7條件句:每個“如果”裡是什麼?
8未來和過去:時間真實嗎?
9身份和變化:事物永遠相同嗎?
10模糊性:你如何在滑坡上停止下滑?
11概率:缺少基準組類的特例
12逆概率:你不會不偏不倚的!
13決策論:很高的期望值
14邏輯學史簡述與進一步的閱讀建議
術語表
思考問題
一般索引
人名索引
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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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書摘

邏輯學是最古老也是最現代的學科門類之一。它前4世紀。比它更古老的學科隻有哲學和數學,三者緊密相連。19和20世紀之交,邏輯學發生了變革,引入了新的數學技巧。過去的50年裡,邏輯學在計算和信息處理方面起到了新的重要作用。因此,就人類思想和行為而言,邏輯學是一門中心學科。

這本書汲取現代邏輯學家的觀點,對邏輯學作了簡單介紹,但它並不是一本教科書。當今,這樣的圖書比比皆是。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想要探尋潛藏在哲學深處的邏輯學之根源。在此過程中,形式邏輯學也得到了闡釋。

我在每一章的開始都提出了一個特定的哲學問題或邏輯難題。然後我指出了一種解決方案。這一方案通常頗為標準,但某些時候,卻沒有標準答案:邏輯學家之間仍有分歧。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就隻是選取了其中最為有趣的一種方案。對於幾乎所有的方案(無論標準與否),都可以提出質疑。每章結尾,我都指出了方案存在的問題。有時候,這些問題是標準的,有時候卻不是。有時候,答案很簡單,有時候,答案不一定很簡單。目的是為了激勵你來作出回答。

現代邏輯高度數理化了。我寫作的時候試圖避免涉及數學。隻有最後幾章需要用到一點中學裡學過的代數。你會需要掌握一些新的符號,但是,跟學習一門語言的基礎知識相比,這簡直不值一提。符號簡化了復雜問題,使你更容易弄明白。但要提醒一點:讀邏輯學或哲學書可不同於讀小說。有時候,你得放慢速度,仔細地閱讀。有時候,你得停下來想一想,還有在必要的時候要準備好回頭讀上一段。

本書的最後一章論述了邏輯學的發展。在這一章裡,我將前文敘述過的一些問題放到一個歷史背景之下,指出邏輯學是一門活生生的學科,它一直在發展,仍將繼續發展。這一章也給出了推薦書目。

本書有兩個附錄。第一個是術語和符號表。你忘記名詞或符號的意義的時候,可以查閱一下。第二個是每一章的相關問題,你可以用它來測試一下你是否理解了每一章的要點。

本書追求廣度而非深度。每一章的論題都可以拿出來獨立成書——真的,這樣的書有很多。即便如此,本書裡沒有談到的重要邏輯問題仍有很多。但隻要你看完本書,你對邏輯學的基礎就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掌握,同時你也能理解為什麼人們願意思考這門學科了。

第一章效度:根據什麼樣的原因而得出什麼樣的結論?


大多數人喜歡自認為是有邏輯頭腦的。告訴某人“你沒有邏輯”通常是一種批評。沒有邏輯就等於困惑的、混亂的、不理智的。但是邏輯又是什麼呢?在劉易斯?卡羅爾的《鏡中世界》中,愛麗絲遇見了兩個極具邏輯性又難以區分的人——Tweedledum和Tweedledee。當愛麗絲不能說話時,他們對她進行了挖苦攻擊: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Tweedl edum說道,“但現在卻不是這樣的,絕對不是。”

“相反,”Tweedl edee接著說道,“如果曾經如此,那就可能如此;如果現在如此,那就如此:但是現在不如此,那就不如此。這就是邏輯。”


Tweedledee做的——至少在卡羅爾的模仿滑稽作品中——是推理。並且,正如他所說,那就是邏輯。

我們都進行推理。我們設法根據所知道的進行推理,推斷出為何如此。我們設法通過列出原因來勸說他人:某事就是如此。邏輯學研究的是什麼可以算是某事的一個很好的原因,以及它為何是一個好原因。但是你必須按照某種方式來理解這一論斷。以下是兩點推理——邏輯學家稱之為推論:


1.羅馬是意大利的首都,這架飛機在羅馬著陸;因此,這架飛機在意大利著陸。

2.莫斯科是美國的首都;因此,你不可能去了莫斯科而沒有去美國。


在每一種情況下,“因此”前的斷言——邏輯學家稱之為前提——是陳述原因的;“因此”之後的斷言——邏輯學家稱之為結論——被認為是由這些原因所導出的。第一個推理很好;但第二個推理是不算數的,也不會說服任何有地理常識的人:因為前提——莫斯科是美國的首都——就是錯誤的。但是請注意,如果前提是真實的——比如說美國已買下了整個俄羅斯(而不僅僅是阿拉斯加)並且把白宮搬到莫斯科,離歐洲的權力中心更近——結論就會真的成立了。結論要由前提推導而出,這就是邏輯學所關注的。它可不關心一個推論的前提是對還是錯。那是其他人的事(在這個例子中,是地理學家的事)。邏輯學隻關心結論是否由前提推導而出。邏輯學家認為,結論確實由前提推導而來的一次推理是有效的。邏輯學的中心目標是理解效度。

你也許會認為這是一項非常枯燥的工作——一種吸引力不如解開縱橫字謎的智力活動。但結果證明這不僅僅是一個非常難以解答的問題,還與許多重要的(有時是深刻的)哲學問題難以分開。隨著討論的展開,我們會看到這一點。現在,讓我們來直接討論一些有關效度的基本問題。

首先,一般要區分兩種不同的效度。為了理解這一點,請思考以下三個推理:

1.如果夜賊從廚房的窗戶破窗而入,在外部就會留下腳印,但是沒有腳印留下;因此,夜賊沒有從廚房破窗而入。

2.瓊斯手指上有尼古丁的痕跡,因此瓊斯是個吸煙的人。

3.瓊斯每天買兩包煙,因此有人在廚房的窗外留下了腳印。

第一個推理是一個非常直接的推理。如果前提正確,結論也必然正確。換句話說,若沒有結論的同時正確,前提就不能算是正確。邏輯學家稱這樣的推理為有效的演繹。第二個推理有點不同。前提很清楚地為結論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理由,但結論卻不是結論性的陳述。別忘了,瓊斯之所以讓手上沾上了尼古丁痕跡可能僅僅是想讓別人認為他是個抽煙的人。因此,此推理不是有效的演繹。像這樣的推理通常被認為是有效的歸納。相比之下,第三個推理根據任何一個標準都無望成為有效推理。前提似乎沒有為結論提供什麼理由。此推理不論在演繹上還是在歸納上都是無效的。實際上,因為大家都不是白痴,如果有人確實提出了這樣一個理由,人們就會假定還存在某個無須告訴我們的前提(也許是某人通過廚房窗戶把煙遞給瓊斯)。

歸納效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我們一直在使用歸納推理,比如,在試圖解決像汽車為何拋錨,一個人為何生病,或者誰犯了罪這樣的問題的時候。小說裡杜撰的邏輯學家夏洛克?福爾摩斯就是一個歸納推理的大師。盡管如此,歷史上的人們卻把更多的努力放在了理解演繹效度上——也許是因為邏輯學家往往都成為了哲學家或數學家(在他們的研究中,演繹效度的推理至關重要),而不是醫生或偵探。我們將在本書的後面再談歸納這個概念。現在,讓我們更多地思考一下演繹效度。(由於有效推理更為刻板,所以很自然會認為演繹效度是更為簡單的概念。因此,試圖先理解這個概念是個不錯的主意。我們將會看到,這也是一個難以理解的概念。)除非特別說明,“效度”就是指“演繹效度”。

那麼,什麼是有效推理呢?我們在前面也看到了,它是若沒有結論的同時正確,前提就不能算是正確的推理。但是這是什麼意思呢?尤其是不能指的又是什麼呢?總的來說,“不能”有許多意思。比如,思考一下下面這個句子:“瑪麗能彈鋼琴,但約翰不能”;這裡談論的是人的能力。請比較下面這句:“你不能進入這裡:你需要許可”;這裡談論的是某種規則允許的事情。

這樣來理解與本例有關的“不能”是很自然的:若沒有結論的同時正確,前提就不能算是正確,就等於在所有情形下,所有前提都是正確的,結論也是正確的。到現在為止, 一直都沒有問題。但是情形確切是指什麼呢?哪些事物組成了一個情形,這些事物間的相互關繫又如何呢?什麼叫做正確?Tweedledee也許會說,現在有個哲學問題要你回答。

馬上我們就會遇到這些問題;但現在我們先把它們放在一邊,再解決一個問題。大家不應輕易接受這樣的觀點:我剛纔所給出的對演繹效度的解釋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從哲學上講,所有令人感興趣的斷言都是存在爭議的。)這裡存在一個問題。假定這個解釋是正確的,那麼要知道一個推理是有效的演繹就要知道不存在前提正確、結論卻不正確的情形。考慮對於情形的任何一種合理的理解時,就會冒出來很多很多的情形:關於遙遠恆星的行星上的事物的各種情形,關於在宇宙存在任何生命之前的各種情形,小說著作裡描寫的各種情形,空想家所幻想的各種情形。人們如何知道什麼樣的推理能在所有情形下都被證明是正確的呢?更為糟糕的是,似乎存在無數種情形(今後一年的情形、今後兩年的情形、今後三年的情形……)。因此,即使從原則上講也不可能調查所有的情形。因此,如果這樣解釋效度是正確的,並且假定我們能確定推理是否有效(至少在許多情況下是可以的),我們必須從某種特殊的渠道對此有所了解。是什麼樣的渠道呢?

我們需要求助於某種神秘的本能嗎?不一定。思考一下一個類似的問題。我們都能毫無問題地區分母語中一串詞語是否符合語法。比如說,任何母語為英語的人都知道This is a chair是個合乎語法的句子,但A chair is is a卻不是。不過,合乎語法和不合乎語法的句子都有無限多。(比如說,“一是個數字”,“二是個數字”,“三是個數字”等等,都是合乎語法的句子。我們也很容易隨意地造出許多單詞雜亂堆在一起的句子)。那麼,我們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也許就像最有影響力的現代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建議的那樣:我們能夠做到這一點是因為這些數目無限的句子都是由數目有限的規則生成的,這些規則植入了我們體內;生物進化使得我們具有天生的語法知識。邏輯學也是一樣嗎?邏輯的規則也是植入我們體內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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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序言
鞠實兒

在我學習生涯剛開始時,父親就對我說:“讀書首先要細讀序和跋,其中包含的知識會幫助你理解書的內容。”多少年過去了,現在輪到我來為書作序了,目的當然是為讀者把握全書提供條件。
如何做到這一點呢?途徑大致有二:其一,微觀法。通過對其組成部分及其相互關繫的描述,揭示篇章間的前後關照,展現全書的結構,讓人易於對書的內容入木三分。學人曰:慎思。其二,宏觀法。借助一個超越其內容的“宏大”敘事,烘托出全書背景,由此催發閱讀心態在時空中擴張,讓人易於自我感覺登高望遠。學人曰:反思。
《簡明邏輯學》一書(以下簡稱本書)概要地介紹了現代邏輯的兩個主要組成部分即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的基本概念,分別涉及到:命題演算、謂詞演算、模態邏輯、條件句邏輯、時態邏輯,以及歸納概率邏輯和決策邏輯等多個邏輯分支。其中各個章節都起始於直觀案例的分析,采用基於自然語言的論證闡述相關邏輯分支的主要原理,並且在內容上相對獨立。因此,本書旨在給予初學者關於邏輯研究對像和內容的整體性觀念。而一個整體隻有放到另一個更大的整體中纔能充分地顯示它的整體特征。所以,本序言將采用宏觀法,闡明邏輯的觀念與譜繫,邏輯與文化的關繫,以及邏輯學的問題與演進,進而展現作為本書主題的現代邏輯在邏輯譜繫和人類文明中的作用和地位。
“邏輯”一詞指稱一類對像,邏輯學是關於邏輯的理論。問題是:被稱為邏輯的那一類對像是什麼,即邏輯是什麼?按“詞的意義就是它的用法”這一標準,研究者必須按照詞的實際用法來回答問題。回答這一問題有兩種方法:其一,考慮某個人或某群體對該詞的用法。由於這涉及到如何選擇研究對像,故可稱為主觀法。其二,考慮在使用該詞的廣泛人群中該詞的各種不同用法。由於對研究對像的限定獨立於研究者的態度,故可稱為客觀法。此處主觀與客觀之分不具褒貶之意。由於本序言采用宏觀法,試圖超越某個研究者和流派,給出邏輯及其理論的整體圖景,所以運用客觀法探討“邏輯”一詞的意義。不過,為了避免任意性,我們主要考慮人們時常使用的各種用法。
雖然觀點不盡相同,包括本書作者在內的許多邏輯學家都對“邏輯”一詞的各種用法進行了討論。其中,比較有影響的是德國的西方邏輯史家肖爾茲(Scholz),在《簡明邏輯學史》(張家龍譯,商務印書館1977年出版)一書中,他使用“邏輯”一詞分別指稱六種不同的邏輯類型。第一種是起源於亞裡士多德(Aristotle)的形式邏輯的古典類型,本書第14章將談及它的歷史地位。第二種是所謂的擴展的形式邏輯,它由王港邏輯的作者(1662)和蘭貝特(Lambert)(1764)在亞裡士多德形式邏輯繫統中加入方法論、語義學和認識論等新東西而成。在第三種用法中,邏輯指最廣義的獲得科學認識的工具的理論。第四種類型可稱為歸納概率邏輯,本書第10章至13章專門對它進行了介紹。第五種是思辨邏輯,它的代表是黑格爾(Hegel)和康德(Kant),在前者看來,邏輯是關於自在自為的理念的科學,主要涉及到本體論和認識論;後者主要研究判斷的認識論內容。第六種就是起源於弗雷格(Frege)和羅素(Russell)的形式演繹邏輯的現代類型,包括經典數理邏輯及其擴展繫統,如模態邏輯繫統等,和非經典邏輯繫統,它恰是本書介紹的重點。
近三十年來,北美和歐洲的邏輯學家已經發展出邏輯的一個新分支——非形式邏輯,它是分析、解釋、評價和構建日常論證的規則。它之所以被稱為“非形式”,這主要是因為這些規則並不依賴於形式邏輯的有效性概念,而是建立在語用合理性概念的基礎上。為了分類的完整性,我們稱上述邏輯中以有效性概念為基礎的邏輯為形式的邏輯,它主要包括傳統的亞裡士多德演繹邏輯和現代演繹邏輯等;其餘的稱為廣義非形式邏輯,它主要包括非形式邏輯、歸納邏輯和思辨邏輯等。值得一提的是:當我們發明一種被我們樂意稱之為邏輯的東西時,“邏輯”一詞也就有了另一種用法。問題隻是這種新的用法在多大程度上為人們所使用。
現在,讓我們把目光轉向西方文化之外更為廣闊的天地。在討論非西方文化或比較西方和非西方文化時,人們常常提及如下詞彙:中國古代邏輯、印度佛教邏輯和伊斯蘭邏輯,甚至還有阿贊得(Azande,一個非洲黑人部族)邏輯等等。相對於西方傳統,中華文明背景下的邏輯具有不同的目標、主導推理類型和推理成分的分析,例如墨家邏輯。絕非巧合地,人們也發現起源於印度文明的佛教邏輯與隸屬於西方文明的邏輯具有實質的區別。一些學者指出:人類學家對偏遠地區居民思維習慣的研究揭示,我們所接受的邏輯規律隻具有局部而非普遍的權威,某些邊遠地區居民具有與我們不同的邏輯。維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後期著作甚至包含這樣的想法:可能存在與我們不相容的語言遊戲或生活形式,它使用的邏輯規則和推理程序與我們所認可的有實質的區別。這一切表明:“邏輯”一詞可用來談論非西方文化中的那些與西方文化中的邏輯不同的東西。它向我們暗示的結論隻有一個,那就是:不同的文化可以有不同的邏輯。由此可得如下邏輯譜繫:



上述譜繫枚舉了“邏輯”一詞的已知主要用法,它是否能看作“邏輯”一詞用法的枚舉定義?是否能夠從中抽像出各種用法的共同特性,從而給出“邏輯”一詞的本質主義定義?我本人在《邏輯學的問題與未來》一文中(《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6期)得到的結論表明:即使僅僅針對譜繫中西方邏輯這一部分,傳統的邏輯定義也無法給出它們的共同特征,進而給出一個局部適用的定義,更不用說滿足整個譜繫了。退一萬步,假定我們能夠給出“邏輯”一詞用法的嚴格定義,使之覆蓋譜繫中所有成員,這也不禁止我們超越該定義用一種新的方式使用“邏輯”一詞。正如維特根斯坦在《哲學研究》(1953)一書中指出:“我可以對概念‘數’做出嚴格的限定,也就是把‘數’這個詞用作一個嚴格限定的概念,但是,我也可以這樣來使用這個詞,使這個概念的外延並不被一個邊界所封閉。而這正是我們使用‘博弈’一詞的方式。”這就是說:詞的用法的譜繫是可延展的,它構成了一個開放類,一旦譜繫延展,原先的嚴格定義或限定都自動消亡!事實上,概念和詞義的生成和變化的歷史已經反復印證了這一觀點。因此,我們既不能從邏輯譜繫得到所要求的本質主義定義,也不能得到枚舉定義。
但是,這絕不意味著完全無法刻畫“邏輯”一詞的用法。我們通常采用描述手段給出相關用法的典型特征。但是,這些特征至多為已有的各種用法所具備,並不構成所謂的嚴格定義。常見的典型特征有:(1)構造有效論證的規則;(2)思維形式及其規律。盡管(1)給出了本書第2-8章所涉及的邏輯類型一和六的典型性特征,但它顯然忽略了譜繫中的非形式邏輯。其次,本書第8章介紹的時態邏輯和第11-13章所涉及的基於概率頻率解釋的歸納邏輯,它們都具有本體論背景,討論客體的性質,無論如何不滿足(2)。然而,依據這些典型特征所做的分類可以局部地刻畫了某一邏輯學分支或已知邏輯類型,可以指導局部範圍內的研究工作。因此,基於這些特征的局部的邏輯定義依然有其價值。
進一步,從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角度看,將邏輯僅僅理解為有效論證的規則以及思維的形式和規律,這或多或少有失偏頗。事實上,人類最普遍的社會交往活動之一就是論辯。在論辯的過程中,論辯者以某種方式通過語言促使論辯參與者采取或拋棄某種立場。論辯是一種特殊的語言博弈,而邏輯則為這種語言博弈提供規範。如所周知,從萊布尼茲、維特根斯坦、欣提卡(Hintikka)到山渡(Sandu),一直以來有不少學者從語言博弈的角度刻畫邏輯。近年來,本森姆(Benthem)等倡導用邏輯來刻畫博弈。不僅如此,我和我的合作者的工作表明:相當一部分形式的邏輯可以用語言博弈嚴格地描述。這一想法的洞察力在於:當我們獨自一人寫下某命題的證明時,另一個與之矛盾的命題被反駁了,而我們不能同時持有上述兩個命題,因此,證明總是一個默認多主體的博弈。更一般地說,任何一個支持、辯護某個觀點的過程都可類似地被視為一個博弈過程。由此可知,從博弈的觀點出發有可能對邏輯做出更為全面和恰當的描述。
如所周知,中國古代邏輯、印度的佛教邏輯和希臘傳統的西方邏輯,三者以各自不同的方式為不同的文化提供論辯的方法。但是,西方邏輯——無論是形式邏輯還是廣義非形式邏輯——所考慮的論證僅默認了西方文化和源自西方理念的主流社會,它們無法覆蓋邏輯譜繫中他文化的論證。為此,我們引入所謂的“廣義論證”概念:在給定的文化中,主體依據語境采用規則進行的語言博弈,旨在從前提出發促使博弈者或參與主體拒絕或接受某個結論。其中,主體隸屬於文化群體,語言包括自然語言、肢體和圖像語言等。按照上述定義,邏輯就是廣義論證的規則(簡稱邏輯的廣義用法或廣義邏輯),邏輯學就是關於廣義論證的規則的理論(簡稱廣義邏輯學)。由於邏輯譜繫中的成員均為證明、支持或辯護某個觀點提供規則。因此,邏輯的廣義用法或廣義邏輯範疇確實覆蓋了邏輯譜繫中的所有成員。但是,由於“邏輯”一詞用法的開放性,廣義邏輯的定義——作為局部定義——依然不可能概括“邏輯”一詞的所有用法。
不論人們如何對“邏輯”一詞的各種用法和相互關繫進行分析,不爭的事實是:在人類文明中存在多種不同的邏輯類型,它們有各自的演變過程,且有多種發展的可能性。假定有一個邏輯類型,不論它先前是否存在,如果它取代另一邏輯類型而成為邏輯學最為關注的研究對像,則稱這一歷史事件為邏輯學轉向。以下,我們將利用這一概念探討邏輯學的過去、現在和將來。
如所公認,邏輯學史上第一個主流邏輯類型是亞裡士多德邏輯。它的主要任務是給出一繫列推理規則,規則的功能就是從給定的一些公理和假定得出科學定理。弗雷格認為,為數學奠定基礎是邏輯學發展的首要目標。作為追求上述目標的結果,人們給出了一繫列以“數理邏輯”一詞標記的邏輯繫理論,本書第2-3章將介紹它的一些初級概念。作為形式邏輯的現代類型,它在研究目標、理論內容和表達形式等方面完全不同於亞裡士多德邏輯,並從上世紀初開始取代後者成為邏輯學研究的主流。我(同上)將這一切稱之為:邏輯學在歷史上的第一次重大轉向,即邏輯學的數學轉向。目前,這一方向上的邏輯學研究已經相當成熟。
很多學者注意到,幾乎就在數理邏輯理論醞釀和發展的同時,邏輯學萌發出另一個發展方向:19世紀中期,布爾(Boole)認為:“邏輯”一詞在根本的意義上是指思維規律的科學。不僅如此,他還認為,在邏輯學中,思維的形式規律與代數相同。20世紀初期,希爾伯特(Hilbert)的廣義形式主義認為:思維是某種類型的證明;證明是根據作用在符號形狀上的規則的符號轉換。稍後,圖靈(Turing)的工作表明:物理的機械可以執行一個一度被認為是心靈特有的操作。20世紀中期,福多(Fodor)將圖靈機與推理模型結合,提出形式符號加工作為所有認知行為的隱喻:心靈的計算理論。經過這樣一個漫長的過程,人們終於認識到:可以運用圖靈機隱喻來理解人類的認知過程。在信息科學時代,上述理論方向又被注入新的活力。20世紀中後期計算機科學進入了知識處理和智能模擬階段。構造邏輯繫統描述(高級)認知過程,進行知識表達與處理和研制新型軟件,這已成為邏輯學研究的主流方向。根據這一切,我本人在上一世紀末指出:邏輯學正在經歷它誕生以來的又一次重要的變化:從起源於弗雷格的以數學基礎研究為背景的邏輯學,轉向構造認知過程的規範性或描述性模型的邏輯學,這就是所謂邏輯學的認知轉向。目前,這一方向上的邏輯學研究正在蓬勃發展。
從邏輯學史可知,對人類社會生活的關心是邏輯及其相關理論產生的主要動因之一。當今世界充滿了基於文化差異的政治、經濟和外交衝突。人類的理想是使用非暴力的手段解決所有由此而引起的危機。由於不同民族的文化有其獨特的特征,經過長期的積澱,形成其各自的論辯和交流方式;它們提供了通過言語交流解決衝突的可能途徑。邏輯的廣義用法有一個突出優點,它允許我們從同一個角度研究一繫列起源於不同文化的邏輯類型或論辯規則,為解決跨文化論辯問題提供理論基礎。在這裡,一個首要的邏輯哲學問題是:廣義邏輯範疇中各種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邏輯具有合理性嗎?我在《論邏輯的文化相對性》一文(《中國社會科學》,2010年第1期)中表明:我們必須采取由澄清概念、建立假設和邏輯推理等諸多環節組成的當代研究方法回答問題。否則,根據當代學術傳統,問題的解答不為人所認可。采用這一方法得到的結果是:(1)如果不事先接受人為的約定和假設,解題必陷於循環論證或無窮倒退;因此,對於任何文化中的邏輯,我們沒有辦法證明它具有絕對的或普適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由此得到邏輯的文明平等原則: 西方文化中的邏輯與其他文明中的邏輯一樣, 它們都沒有絕對的超越的合理性。(2)如果事先接受這些約定和假設,那麼我們可以證明:理論還是在對像理論層面上,從描述還是從規範的角度看,不同文化中的邏輯均相對於它所屬的文化具有合理性。
既然從合理性評價的角度看,各種不同文化的邏輯是平等的,它們都相對於各自的文化背景而合理,那麼隻有通過平等對話的方式進行交流。然而,這一切隻有通過了解對方的推理和論辯方式纔有可能實現。因此,研究各民族的論辯和交流方式,並實現有效交際;探究不同的民族文化造成的人們在論辯方式上的差異,使跨民族的交流和相互理解成為可能,這是全人類面臨的課題。這就要求我們將邏輯學研究的注意力從科學技術問題轉向人類文化的差異和融合。由此引起的將是邏輯學的文化轉向。目前,這一轉向正在形成之中。至此,本序言的主體部分已經完成。
最後,我將對如何閱讀本書譯本提出建議。若將本序言看作本書譯本的一個部分,後者可被譽為深入淺出。讀者可以先讀序言中關於邏輯學的三個轉向的論述,接著按章節順序閱讀正文部分,然後再回過頭來研究序言。這一切就猶如:新手出海之前先遙望陌生的遠方,接著穿越平靜的港灣,然後融入星空下放蕩不羈的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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