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醫籍整理叢書·本草52:藥征續編》:
桃仁
主治瘀血,少腹滿痛,故兼治腸癰,及婦人經水不利。
考征
桃仁承氣湯證日:少腹急結。
大黃牡丹皮湯證日:少腹腫痞。
葦莖湯,證不具。
上三方,桃仁各五十枚。
下瘀血湯證日:產婦腹痛。又曰:經水不利。
上一方,桃仁三十枚。
大廑蟲丸證日:腹滿。
上一方,桃仁一升。
抵當丸證日:少腹滿。
上一方,桃仁二十五枚。
抵當湯證日:少腹當硬滿。又日:婦人經水不利下。
上一方,桃仁二十枚。
桂枝茯苓丸,證不具。
上一方,桃仁諸藥等分。
據此諸方,則桃仁主治瘀血急結、少腹滿痛明矣。凡毒結於少腹,則小便不利,或如淋。其如此者,後必有膿自下。或瀉血者,或婦人經水不利者,是又臍下久瘀血之所致也。
互考
桃仁承氣湯證日: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此似無醫治所預也,豈非自愈之證乎?雖然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者,雖其血自下,亦是少腹急結證也。若或有前證,而血不自下,少腹急結者,亦宜與此方攻之。猶產後血不自下,瘀熱上衝,少腹急結者。夫急結者,必滿痛,是桃仁五十枚所主也。故雲:服湯已,其血必自下,大便微利則愈。然則桃仁治少腹急結滿痛明矣。後世醫者,未見其血自下,而但見少腹急結,以為熱結膀胱,豈不想像之治乎?餘故日:熱結膀胱四字,後人妄添可知焉。下者愈,《脈經》作下之則愈,為是。
大黃牡丹皮湯,後世以為治腸癰之方。雖然此方豈唯治腸癰矣乎?凡治諸瘍膿未成者。苟膿已成者,非此方之所治也。至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其脈遲緊者,則此方之所治也。如彼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證,此為腸癰表證也,是非此方之所治也。若有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其脈遲緊證,則不問其腸癰也否,又不問其瘀血也否,宜與此方。何以不問其腸癰也否,又不問其瘀血也否,而與此方乎?日:觀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證,而後宜與此方,況於其脈遲緊者乎?故方證相對,則血必自下。若其脈洪數,則膿已成,非此方之所宜也。是所謂觀其脈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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