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說明此類代碼的性質。有人提出了一個詞彙方面的區別辦法[11]。在一篇五六百字的話語裡,當孤例(僅出現一次的詞)的數目占整個語篇(texte)的46%到48%時,便可說該語篇的語言屬於“正常的”語言。照這麼說,當百分比遠低於這個數目時,語言就不能說是正常的了。這個標準的前提是語言擁有數目足夠的詞彙,可以使同一語篇裡的相同詞語降低出現頻率。但是,這個說法根本沒有考慮詞語的並列可以很自然地創造新義。拿一個相當簡短的漢語語篇來說,“找”和“到”兩個字完全可能屢次出現,它們不光獨立表達意義,並列起來還表示“找到”之義。所以,上述辦法得不出什麼有決定意義的結果。又如,在新幾內亞的皮欽語之一莫圖語裡,這個百分比是42.94%,在中非共和國邦地語的皮欽語變體桑果語裡是31.5%[12]。按照這個辦法,前者應該離一門“真正的語言”不太遠,後者則不能算數。然而,這兩門語言在它們的國家裡均應用極廣,都是分別居第一位的民族語言。按照上述詞彙鋻定法,不管它們在“貨真價實”上會出什麼問題,看來都不影響它們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
爭論的真正焦點在於什麼是“簡單性”。這個負載著沉重的心理文化內涵的概念常常被理想化地認為已經被皮欽語說明,其實仍然需要一種客觀的解釋。喪失共同語所造成的亟須溝通手段的局面並不像人們以為的那樣,規定了一個維持交流所必需的最小值,但卻可以說明在這種語言裡同時存在的三種趨向:經濟性、分析性和理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