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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法學(第四版)
    該商品所屬分類:圖書 -> 北京大學出版社
    【市場價】
    364-528
    【優惠價】
    228-330
    【作者】 金瑞林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ISBN】9787301268186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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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ISBN:9787301268186
    版次:4

    商品編碼:11886783
    品牌:北京大學出版社
    包裝:平裝

    叢書名:21世紀法學規劃教材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16-0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84
    字數:584000

    代碼:48
    作者:金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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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本書根據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進行修訂,全面反映新形勢下環境保護法新的理論研究與立法成果。

    內容簡介

    2014年通過的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對中國環境保護的基本法律制度做出了新的安排和部署,本書稿在此基礎上對前版教材進行全面修訂,全面反映新形勢下環境保護法新的理論研究與立法成果。本教材適合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學生使用。

    目錄

    第一編 環境法學總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環境的概念
    第二節 生態學基本知識
    第三節 環境問題
    第四節 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學
    第二章 環境法的概念
    第一節 環境法的定義與特征
    第二節 環境法的任務和目的
    第三節 環境法律關繫
    第三章 環境法的產生和發展
    第一節 環境法產生和發展的總體歷程
    第二節 中國環境法的產生和發展
    第四章 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環境法基本原則的含義和確定依據
    第二節 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原則
    第三節 預防原則
    第四節 公眾參與原則
    第五節 損害者(受益者)負擔原則
    第五章 環境法的體繫
    第一節 環境法體繫的概念
    第二節 憲法關於環境保護的規定
    第三節 環境基本法
    第四節 環境保護單行法規
    第五節 環境標準
    第六節 其他部門法中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規範
    第六章 環境立法
    第一節 環境立法體制與立法規劃
    第二節 環境立法的指導原則
    第七章 國家環境管理
    第一節 環境管理概述
    第二節 國家環境管理的歷史發展
    第三節 環境管理是國家的一項基本職責
    第四節 環境管理機構
    第八章 環境標準
    第一節 環境標準的概念和性質
    第二節 環境標準的作用
    第三節 環境標準體繫及其制定
    第四節 環境標準的法律意義
    第九章 環境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節 環境與資源保護規劃制度
    第二節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第三節 環境許可制度
    第四節 環境調查與監測制度
    第五節 環境稅費制度
    第六節 治理、恢復與補救制度
    第十章 環境法律責任
    第一節 環境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環境行政責任
    第三節 環境民事責任
    第四節 環境刑事責任
    第二編 環境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章 環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第一節 環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
    第二節 我國環境污染防治法的體繫
    第十二章 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一節 大氣污染防治法概述
    第二節 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
    第十三章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節 水污染防治法概述
    第二節 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
    第十四章 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一節 海洋污染防治法概述
    第二節 海洋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
    第十五章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一節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概述
    第二節 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十六章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一節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概述
    第二節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十七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其他危險物質管理的規定
    第一節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
    第二節 其他危險物質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章 環境污染的源頭和全過程治理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清潔生產促進法
    第三節 循環經濟促進制度
    第三編 自然資源保護法
    第十九章 自然資源保護法概述
    第一節 自然資源及其特征
    第二節 自然資源保護法體繫
    第二十章 土地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土地資源保護及其立法
    第二節 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三節 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規劃
    第四節 耕地保護
    第五節 嚴格控制建設用地
    第六節 土地復墾
    第七節 防治土地沙化
    第二十一章 水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水資源保護及其立法
    第二節 水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二章 水土保持法
    第一節 水土保持及其立法
    第二節 水土保持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三章 海洋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海洋資源保護及其立法
    第二節 海洋生態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三節 海域使用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四節 海島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四章 森林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森林資源保護及其立法
    第二節 森林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五章 草原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草原資源及其立法
    第二節 草原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六章 礦產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礦產資源及其保護立法
    第二節 礦產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七章 節約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法
    第一節 能源及其立法
    第二節 節約能源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三節 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八章 漁業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漁業資源保護及其立法
    第二節 漁業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二十九章 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法
    第一節 野生動植物資源及其保護立法
    第二節 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三節 野生植物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四節 動植物檢疫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五節 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三十章 特殊區域環境保護法
    第一節 特殊區域環境保護法概述
    第二節 自然保護區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三節 風景名勝區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四節 文化遺跡地保護的主要法律規定
    第四編 國際環境法
    第三十一章 國際環境法概述
    第一節 國際環境法的概念
    第二節 國際環境法的淵源
    第三節 國際環境法的主體和客體
    第四節 國際環境法的歷史發展
    第三十二章 國際環境法的原則與實施
    第一節 國際環境法的一般原則
    第二節 國際環境法的實施
    第三節 國際環境責任和爭端的解決
    第三十三章 國際環境法的主要領域
    第一節 大氣與外層空間保護法
    第二節 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三節 淡水資源保護法
    第四節 廢棄物與危險物質控制法
    第五節 生物多樣性保護法
    第六節 兩極地區環境與世界遺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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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書摘

    《環境法學(第四版)》:
    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原則,是指在環境立法中應當將實現人類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作為法律所要實現的理想目標,用新的發展觀取代傳統的發展觀,使人類的思想和行為在法律規範的引導下發生根本性的轉變。
    (一)可持續發展理念
    1987年,挪威前首相布蘭特朗夫人領導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首先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這一概念包括兩方面的重要內容:一是“需要”,尤其是世界上貧困人民的基本需要,應將此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二是“限制”,即技術狀況和社會組織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裡約宣言》中對可持續發展的內涵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人類應享有與自然和諧的方式過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權利,並公平地滿足今世後代在發展和環境方面的需要。”
    國際上還有其他一些權威機構或學者也對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作了解釋。歸納起來看,可持續發展概念的解釋不外乎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是發展,其目的是為了增進人類的福利,改善人類的生活質量。第二,要實現發展以滿足需要,但同時應當為維持生態繫統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為,不至於因為當代人類的發展而危害滿足後代人類發展所需要的物質基礎。第三,應當把經濟發展與生態的可持續性有機地結合起來。對人類發展的基礎——環境、資源與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應當維持和建立在利用效率最大化和廢棄(污染)物質最小化的條件之上。並且,人類的發展和生活品質的改善,必須控制在地球生態繫統的承載能力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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