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陳興良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江溯主編的《美國判例刑法》一書即將出版,這是我國學者編撰的第一部美國刑法判例著作,對於我國讀者了解和學習美國刑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這是值得肯定的。
美國承繼了英國的普通法傳統,存在大量對於法官行為具有拘束力的判例;同時,美國各州又創制了大量成文法。刑法可以說是美國各個部門法中成文化程度最高的一個部門法。例如,美國各州都依照《模範刑法典》制定了成文的刑法典。因而,不成文的普通法和成文的刑法典共同構成美國刑法的規範體繫。學習美國刑法,既不能隻知其判例而不知其法典,也不能隻知其法典而不知其判例,必須兩者均有所知,纔能真正掌握美國刑法。
對於美國刑法,我國學者做了大量的介紹和研究。其中,儲槐植教授於1987年初版的《美國刑法》(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一書可謂經典之作。該書從一位中國刑法學者的觀察視角出發,參照大陸法繫的刑法體繫,對美國刑法的主要內容做了簡明扼要的介紹,為我國讀者了解美國刑法提供了範本。該書出版以後,深受歡迎,大獲好評,先後在1996年、2006年以及2012年出版了第二、三、四版。在新版中,儲槐植教授根據美國刑法的發展,又做了資料和內容上的增補,使之與時俱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該書第四版的作者,已經不是儲槐植教授一個人,增添了江溯副教授,新版《美國刑法》也成為二人合著的作品。隨著儲槐植教授年事增高,修訂《美國刑法》一書越來越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儲槐植教授邀請江溯副教授承擔該書接下去的修訂工作。江溯副教授具有在美國留學的經歷,並且英語運用能力強,對美國刑法的最新發展資料和趨勢了如指掌。儲槐植教授選擇同在北京大學法學院任教的江溯副教授承擔《美國刑法》一書的修訂工作,可謂慧眼識人。江溯副教授沒有辜負儲槐植教授的厚望,對該書的內容作了較大規模的增補,尤其是在刑罰制度部分充分發揮了其專長。
《美國刑法》一書主要是介紹美國刑法的基本理論和制度,重點在於美國刑法中的成文法部分,尤其是以《美國刑法典》為中心線索。考慮到美國刑法的普通法傳統,如果隻了解美國成文刑法的知識,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了解美國刑法的普通法知識。在這種情況下,江溯副教授主編了《美國判例刑法》一書,本書以《美國刑法》一書提供的基本理論框架為經線,以美國司法判例為緯線,為我們展示了美國判例刑法的全貌。在這個意義上,《美國判例刑法》一書是《美國刑法》一書的姊妹篇,兩書互相補充,成為我國讀者了解美國刑法的一個重要窗口。
我認為,本書的判例評述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刑法判例篩選合理。
美國刑法判例堆積如山,浩如煙海,而一本書的篇幅是十分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選擇重要而適當的刑法判例,就顯得十分重要。在本書中,每個刑法判例都是精選的,因為一個專題一般隻有一個判例。該判例必須反映該專題的核心問題。在這方面,本書做了充分的篩選工作,收入本書的刑法判例都能夠充分說明相關主題。
第二,案情介紹繁簡得當。
案情是判例的事實部分,也是判例規則得以成立的載體。因此,本書中的案情介紹雖然隻是陳述已經查明的事實,但對於讀者理解判例規則是極為重要的。不同判例的繁簡程度有所不同,有的判例案情介紹較為簡單,有的判例案情介紹較為詳細,但都能夠反映該判例的基本狀況。考慮到本書的篇幅,收入本書的大部分刑法判例的案情都是較為簡單的,減輕了讀者的閱讀負擔。例如,本書第一章第三節“比例原則”中的尤因訴加利福尼亞州案,該案是一個盜竊案件,因為該案主要涉及對被告人的量刑問題,因而對其盜竊事實本身基本沒有展開陳述,而隻是對被告人作為一名慣犯,前後數次盜竊犯罪以及受到刑罰處罰的情況作了敘述。該案的案情介紹雖然十分簡潔,但考慮到在該案中討論的主要是如何減輕刑罰裁量的問題,因而這種簡潔是完全正確的。最為簡潔的案情介紹是第四章第四節“嚴格責任”中的密歇根州訴納西爾案,案情介紹隻有一句話:“1999年4月,兩名密歇根州警察對裡奇韋派對便利商店進行了行政檢查,納西爾是這家商店的經理也是唯一的雇員。在檢查過程中,其中一名警察發現該商店許多待售的煙草商品上都貼有偽造的印花稅票。”因為這個判例討論的是嚴格責任,涉及對被告人犯罪意圖或者主觀過錯這一要件的認定,而與客觀行為沒有太大的關聯。因此,案情介紹就變得非常簡潔。
第三,案例評述說理充分。
《美國判例刑法》一書並不是一本美國刑法判例的介紹性著作,而是美國刑法判例的研究性著作。這種研究性,主要體現在刑法判例的評述部分。這裡的評述,是指從刑法理論上對美國刑法判例進行論述,這是本書的學術部分,對於美國刑法判例的理論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應該說,本書的案例評述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因而使本書的學術性大為提升。在案例評述中,作者不是就案論案,也不是就法論法,而是從一定的爭議問題出發,涉及美國司法制度、刑事政策,甚至憲法等各個內容,本書具有較為寬闊的學術視野,對於讀者具有吸引力。事實上,讀者在閱讀本書的時候並不是僅僅了解某些刑法判例,而是通過這些刑法判例,進入美國法律的整個場景,從中獲益。例如在尤因訴加利福尼亞州案中,雖然爭議的是量刑問題,但涉及比例原則、“三振出局法”(three strikes)和《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等主題。其中,“三振出局法”是美國某些州實行的對於三次以上犯罪的犯罪分子采取的一種從重處罰的刑事政策。“三振出局法”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是否違反《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這些問題都是在該刑法判例中展開討論的重要理論問題。
最後我還想說,本書的作者大多是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接受了刑法專業的嚴格學術訓練。他們在江溯副教授的組織下,經過分工合作,順利地完成了本書的寫作。本書的寫作既需要較高的英語水平,又需要相應的刑法專業寫作能力,對於在讀的學生來說,完成本書的寫作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從本書的內容來看,同學們在江溯副教授的悉心指導下,十分出色地完成了本書的寫作任務,這是值得嘉許的。本書的出版將為我國讀者了解美國刑法提供一個窗口,特此推薦。
是為序。
謹識於海南三亞領海寓所2020年2月7日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