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安.格雷的畫像》:
第一章
畫室裡充溢著玫瑰的濃香,當夏日的輕風攪動花園的樹叢,丁香的馥郁芬芳,抑或是粉色山楂花的淡雅香氣,便會從敞開的畫室門飄進來。
亨利·沃頓勛爵躺在形如波斯鞍袋的軟榻上,照自個兒的老習慣,沒完沒了地抽著煙。躺在這個位置,他剛好可以瞥見那叢金鏈花,金鏈花開滿了甜香如蜜的蜜色花朵,顫抖的枝椏似乎無力承受這樣一份火焰般熾烈的美麗。高大的窗扉上懸著長長的柞蠶絲簾子,飛翔鳥兒的妙曼身影時或從簾子上倏忽掠過,勾勒出轉瞬即逝的日式畫面,讓他想起那些面自如玉的東京畫家,他們努力傳達無物常住的感覺,用的卻是一種注定靜止不動的藝術手段。蜜蜂在未剪的長草之間穿梭,或是執拗地盤桓在凌亂的金銀花叢,繞著那一支支積了塵土的金色喇叭轉圈,低沉的嗡營使得眼前的寂靜更形壓抑。與此同時,屋外傳來倫敦市廛的隱隱喧囂,仿佛是遠處的管風琴奏出的沉悶低音。
畫室中央,直立的畫架上夾著一幅全身肖像,畫的是一個美貌非凡的年輕男子。有個人坐在肖像跟前不遠的地方,正是肖像的作者巴茲爾.霍沃德。多年之前,他突然消失無蹤,一時間使得公眾嘩然,產生了許許多多的離奇猜測。
霍沃德打量著自己以高妙技巧呈現在作品中的這個俊雅形像,一抹愉快的笑容浮現在了他的臉上,似乎還有逗留不去的意思。可是,他突地站起身來,閉上眼睛,用手指摁住了自己的眼瞼,仿佛是舍不得從某個奇異的夢裡醒來,想要把夢境關在自己的腦子裡。
“這是你最好的作品,巴茲爾,是你迄今為止的巔峰之作,”亨利勛爵懶洋洋地說道。“明年啊,你一定得把它送到格羅斯夫納去。學院太大,而且太庸俗。每次去學院的時候,那兒要麼是人多得讓我看不見畫,可說是討厭之極,要麼就是畫多得讓我看不見人,隻能說是更加討厭。格羅斯夫納是你唯一的選擇。”
“依我看,哪兒我也不會送。”霍沃德一邊回答,一邊把頭往後一甩。他甩頭的姿勢非常古怪,在牛津的時候,朋友們經常拿這件事情來取笑他。“不行,哪兒我也不想送。”
亨利勛爵揚起眉毛,透過香煙的煙霧驚訝地打量著霍沃德。他的香煙浸了許多鴉片,一個個纖薄的藍色煙圈裊裊上升,打著稀奇古怪的旋兒。“哪兒也不送?親愛的伙計啊,為什麼呢?難道你瘋了嗎?你們這些畫畫的可真是怪!為了出名,你們什麼都肯干。一旦出了名呢,你們又似乎想把名聲扔一邊兒去。你這樣可太傻啦,因為這世上隻有一件事情比被人談論還要糟糕,那就是沒人談論。這樣的肖像作品會讓你遠遠地超越英格蘭所有的年輕人,還會讓那些老家伙嫉妒不已,如果老家伙還能有任何情感的話。”
“我知道你會笑話我,”霍沃德回答道,“可我真的不能把它送去展覽。我在這裡面傾注了太多的自我。”
亨利勛爵在軟榻上伸了伸懶腰,笑了起來。
“瞧,我就知道你會笑。可我說的都是實話,隨你怎麼笑。”
“畫裡面有你太多的自我!說真的,巴茲爾,以前我倒不知道,你居然這麼自負。現在呢,我真的看不出,你跟這個青春年少的阿鼕尼有什麼相像之處,你的臉粗糙硬朗,頭發跟炭一樣黑,可他卻像是一個用像牙和玫瑰葉子做成的可人兒。不是嗎,親愛的巴茲爾,他簡直就是納西瑟斯,可你呢——呃,你的臉當然流露著智慧,可以說充滿智慧。可是。一旦智慧流露,美,真正的美,就會壽終正寢。智力本身就是一種誇飾,足以破壞任何面孔的和諧之美。人隻要坐下來思考,立刻就會整個兒地變成一個鼻子,或者是一個額頭,或者是什麼可怕的玩意兒。你可以去隨便哪個學問行當裡瞧瞧,看看那些成功人士的模樣,他們的面目真是可憎到十分!當然嘍,教會裡的是個例外。話又說回來,教會裡的人並不思考。即便到了八十歲,主教說的仍然是他十八歲時人家讓他說的那些東西,這樣一來,他自然可以始終保持絕對受看的模樣。你這個神秘的年輕朋友,你從來沒跟我說過他的名字,可他的畫像真是讓我著迷。他肯定是從來不思考的,這一點我很有把握。他是件沒有腦子的美麗擺設,無論鼕夏都應該老在這兒擺著,鼕天可以替代花朵供我們觀賞,夏天則可以滿足我們提神醒腦的需要。你可別高抬自個兒,巴茲爾,你跟他一點兒也不像。”
“你沒聽明白我的話,哈裡,”畫家回答道,“我跟他當然不像,這一點我非常清楚。說實在的,要是我長得跟他一樣,我還會覺得難過呢。你千嗎要聳肩膀呢?我可沒說假話。出類撥萃的外表和出類撥萃的智力都會招來橫禍,縱觀整個歷史,這樣的橫禍似乎與步履蹣跚的歷代君王如影隨形。人最好不要異於同伴。這世道,占便宜的都是丑八怪和杲頭鵝。他們可以消消停停地坐著,打著哈欠觀看人生的戲劇,雖然說不知道勝利的滋味,好歹也逃過了落敗的苦楚。他們活得不比任何人差,巍然不動、漠不關心、無憂無慮。他們永遠不會把毀滅帶給別人,也不會從別人手上領受毀滅。你的地位和財富,哈裡,我這點兒微不足道的頭腦,這點兒一文不值的手藝,還有多利安.格雷-的俊俏長相,我們都得為這些神靈恩賜的東西遭罪,遭大罪。”
“多利安·格雷?他就叫這個名字嗎?”亨利勛爵一邊說,一邊走向畫室另一頭的巴茲爾·霍沃德。
“是啊,他就叫這個名字。本來我是不想告訴你的。”
“為什麼不想?”
“呃,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是喜歡一個人喜歡到了極點,那就絕不會把這個人的名字告訴別人,告訴別人的話,感覺就像是把這個人的某一部分交了出去。我已經漸漸養成了保密的癖好,看樣子,隻有秘密能讓我們覺得,現代生活還有神秘或者精彩的一面。隻要你使上遮遮掩掩的手法,最普通的事物也會變得可喜可愛。如今我出城的時候,從來都不會跟身邊的人說我的去向,說了的話,我的樂趣就會蕩然無存。要我說,這個習慣挺傻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它似乎能給一個人的生活增添許多浪漫。依我看,你肯定覺得我這種想法蠢得要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