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範的主要內容是: 1.定了本規範的總體目標、要求、適用範圍、以及與其他規範之間的關繫。 2.規定了鋼結構的安全等級、設計工作年限、應滿足的性能要求、以及建造和使用階段的要求等。 3.規定了鋼結構的選材原則,以及在不同情況下鋼材需滿足的性能指標。 4.規定了構件及連接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要求和構造要求,以及疲勞計算原則、驗算方法等。 5.規定了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多層和高層鋼結構、大跨度鋼結構、塔桅鋼結構、鋼筒倉、城市鋼橋等結構體繫的選型、強度及穩定分析、變形控制、沉降觀測、防腐防火等設計要求。 6.規定了鋼結構的抗震、隔震與減震、防護等設計要求。 7.規定了鋼結構施工及驗收的管理流程、技術管理措施、焊縫工藝流程、質量檢驗標準、驗收流程等。 8.規定了鋼結構的日常維護內容、加固改造及綠色拆除的原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