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物多樣性及其價值
2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義和立法進展
2.1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義
2.1.1是建設我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的必然要求
2.1.2是雲南履行守護國家核心戰略資源重大責任的需要
2.1.3是為國家和人類守護法定保護地以外生物多樣性的需要
2.1.4是保護好雲南特有狹域物種的迫切需要
2.1.5是控制雲南基因資源外流,公平分享惠益的重要手段
2.2國際生物多樣性保護立法的背景
2.2.1物種保護相關公約
2.2.2國際保護地體繫與相關公約
2.2.3《名古屋議定書》與“愛知目標”
2.2.4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共享
2.2.5《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
2.3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立法進展
2.3.1國家背景
2.3.2保護立法進展
2.3.3《生物多樣性公約》履約行動與進展
2.3.4惠益分享立法
2.3.5外來物種防範與控制
3雲南省生物多樣性特征
3.1總體空間分布格局
3.2生物多樣性特征
3.2.1遺傳資源多樣性
3.2.2物種多樣性
3.2.3生態繫統多樣性
3.2.4景觀多樣性
3.2.5分類繫統發育完整性
3.2.6特有性與脆弱性
3.2.7民族文化與生物多樣性和諧共生
4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措施與可持續利用
4.1生物多樣性保護措施
4.1.1就地保護
4.1.2遷地保護與極小種群保護
4.1.3離體保護
4.1.4保護小區
4.2生物資源開發與可持續利用
4.2.1生態旅遊
4.2.2農作物資源
4.2.3植物資源
4.2.4微生物資源
4.2.5昆蟲資源
4.2.6魚類資源
5雲南省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立法的依據和立法進展
5.1立法依據
5.2立法進展
5.2.1地方立法進展
5.2.2物種相關立法
5.2.3保護地相關立法
5.2.4遺傳資源與惠益分享相關立法
6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立法的基本思路
6.1指導思想
6.2基本原則
6.2.1保護優先,持續利用
6.2.2國家干預,政府主導
6.2.3公眾參與,強化意識
6.2.4搶救保護,惠益共享
6.2.5國際合作,相互促進
7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立法相關的主要問題的探討與分析
7.1事權劃分
7.1.1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機構的主體地位
7.1.2數據信息共享
7.2調查與監測
7.2.1加強本底調查與監測
7.2.2保護物種名錄更新以及保護與利用法規之間的銜接
7.2.3外來物種管理
7.2.4傳統保護知識和實踐的挖掘與搶救性保護
7.3規劃管理
7.3.1建立健全保護區管理機構
7.3.2保護地規劃與管理
7.3.3森林生態繫統功能
7.3.4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
7.3.5保護小區規劃與管理
7.3.6土著魚類保護
7.3.7動物放生管理
7.4建設管理
7.4.1建設國家公園體制
7.4.2開發與利用制度
7.4.3保護地體繫的補償制度
7.5資源開發利用
7.5.1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
7.5.2遺傳資源的知識產權制度
7.6國際合作
7.6.1與自然保護的政府間組織和國際組織的合作
7.6.2與毗鄰國家和地區的跨境合作
7.6.3與發達國家的合作
7.7知識普及與宣傳教育
7.7.1法律法規與執法宣傳教育
7.7.2科學知識普及與宣傳教育
8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立法應確立的主要法律制度
8.1事權劃分制度
8.2調查與監測制度
8.3規劃管理制度
8.4建設管理制度
8.5資源開發利用制度
8.6公眾參與制度
8.7國際合作制度
附件1相關法律法規
附件2《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