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規定與基本原理
第一章 侵權責任與侵權責任法概述
第一節 侵權責任法保護的權利與利益
第二節 侵權責任的概念、特征與功能
第三節 侵權責任法的基本問題
第二章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第一節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概述
第二節 過錯責任原則
第三節 無過錯責任原則
第四節 關於嚴格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
第三章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一節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二節 侵害行為
第三節 損害
第四節 因果關繫
第五節 過錯
第四章 數人共同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數人共同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共同侵權行為
第三節 共同危險行為
第四節 原因疊加行為
第五章 民事責任競合與法律責任聚合
第一節 民事責任競合
第二節 侵權責任與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聚合
第六章 責任抗辯
第一節 責任抗辯概述
第二節 正當理由的抗辯事由
第三節 外來原因的抗辯事由
損害賠償
第七章 侵權責任方式與損害賠償概述
第一節 侵權責任方式概述
第二節 賠償損失的基本問題
第三節 其他侵權責任方式
第八章 人身損害賠償
第一節 人身損害賠償概述
第二節 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殘疾賠償金和殘疾輔助器具費
第三節 人身損害賠償中的相關財產損失賠償
第九章 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節 精神損害賠償概述
第二節 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
第三節 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
第四節 侵害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精神損害的賠償
第十章 財產損失賠償
第一節 財產損失賠償的一般原理
第二節 侵害他人財產造成的財產損失的賠償
第三節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
第十一章 侵權損害後果的分擔機制
第一節 社會保險制度、商業性責任保險制度與侵權損害後果分擔
第二節 作為損害分擔機制的補償
第三節 雙方都沒有過錯情形的損失分擔
特殊責任主體的侵權責任
第十二章 監護人責任
第一節 監護人責任概述
第二節 監護人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監護人責任的承擔
第十三章 用人者責任
第一節 用人者責任概述
第二節 用人者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用人者責任的承擔
第四節 承攬人責任
第十四章 互聯網上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互聯網上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互聯網上的侵權責任:自己責任
第三節 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通知規則
第四節 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知道規則
第十五章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安全保障義務人對自己過錯的侵權責任
第三節 安全保障義務人對 第三人造成損害的侵權責任
第十六章 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對自己不作為過錯的責任
第三節 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對 第三人造成的損害的侵權責任
典型侵權責任(上)
第十七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一節 醫療損害責任概述
第二節 違反告知同意義務的醫療損害責任
第三節 未盡到診療義務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
第四節 醫療產品缺陷、輸入不合格血液致人損害
第十八章 產品責任
第一節 產品責任概述
第二節 責任主體與責任方式
第三節 賠償損失和其他責任方式
第十九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一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概述
第二節 機動車一方致非機動車、行人損害的責任
第三節 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節 關於機動車一方侵權責任主體的確定
第五節 交通事故責任保險與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典型侵權責任(下)
第二十章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第一節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概述
第二節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的主要制度
第三節 生態環境修復責任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第二十一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一節 高度危險責任概述
第二節 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責任
第三節 高度危險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責任
第二十二章 飼養的動物損害責任
第一節 飼養的動物損害責任的一般規則
第二節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情形的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三節 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責任
第四節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責任
第五節 遺棄、逃逸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責任
第六節 第三人過錯與責任承擔
第二十三章 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第一節 建築物損害責任
第二節 物件損害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五版)(新編21世紀法學繫列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重量規劃教材)》包括一般規定與基本原理、損害賠償、特殊責任主體的侵權責任、典型侵權責任(上下),、23章,全面、繫統地闡述了我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介紹了與法律規定密切聯繫的理論和學說以及運用這些法律規定而產生的典型案例。為了開闊讀者視野,該書也介紹了歐洲大陸法繫國家及英美法繫國家有關侵權責任法的經典立法、判例和學說。
《侵權責任法(第五版)(新編21世紀法學繫列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重量規劃教材)》適合高等教育法學本科學生作為基本教材使用,也適合法學碩士、法律碩士課程作為基本教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