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組織編制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國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