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運行機制實證研究
引言
第一節 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實施的背景
一、宜昌市社會管理創新構建了“一本三化”新格局
二、湖北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了建設法治湖北新要求
三、宜昌市司法行政繫統基層基礎工作能力亟待加強
第二節 法務網格工程試點階段的工作內容及其成效
一、“法務網格工程”的內涵
二、“法務網格工程”試點前的有關工作部署
三、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各試點實施的情況介紹
四、宜昌市試點實施“法務網格工程”的內容與特色
五、“法務網格工程”試點實施取得的成效
第三節 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全面實施階段的情況分析
一、“法務網格工程”全面實施階段各區縣實施情況介紹
二、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全面實施階段的主要內容分析
三、“法務網格工程”全面實施階段取得的成效
第四節 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取得顯著成效依賴的條件分析
一、各級黨政領導的大力支持
二、科學的運行機制
三、良好的信息化基礎設施
四、高額的財政投入
第五節 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網格員權限界定不清、法律素養難以滿足法務網格工程對其提出的崗位要求,加上工作繁重,網格員從事法務工作的積極性有待提升
二、法務網格工程推進速度偏快,影響了實施效果
三、組織結構較為松散,司法行政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配合還有提升空間
四、主要依賴政府的力量來推進法務網格工程的實施,社會參與的途徑缺乏,尤其是NGO組織參與缺乏制度性渠道。影響了該模式的可復制性
五、部分基層司法所基礎薄弱影響了法務網格工程的實施成效
六、法務“四進”網格的落實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
第六節 完善宜昌市法務網格工程運行機制的幾點建議
一、通過法律明確網格員的“行政輔助人”身份,也明確政府職能轉移的依據、範圍、對像及政府職能轉移的信息公開等內容
二、在農村適當選取試點村(社區),采取加大科技投入、鼓勵和引導人纔流向農村等措施積極探索農村網格平臺建設的合理路徑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參與主體的權力授予機制、資格認定機制、行為規範機制、救濟配套機制
四、加強與財政等有關部門的協調,爭取更多財力和人力等的支持
五、將法務網絡工程作為法務網格工程的發展方向
結語
第二章 宜昌市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運行狀況調查報告
引言
一、宜昌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情況簡介
二、宜昌市醫調委受理的193起案件的情況分析
三、宜昌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成效
四、第三方調解在解決醫療糾紛中的優勢分析
五、宜昌市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六、完善我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的政策建議
第三章 社會結構嬗變中的信訪困境與出路探析
一、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社會結構的嬗變基本脈絡
二、社會結構嬗變中的信訪困境分析
三、社會結構嬗變中的信訪出路分析
第四章 基層上訪治理機制的法治化研究
引言
一、我國基層上訪治理的現狀與困境
二、基層上訪治理機制的路徑選擇
三、基層上訪治理機制法治化的對策
第五章 社區網格員參與社會管理的法律思考
一、社區網格員產生的社會背景
二、社區網格員的聘用、職責與管理
三、社區網格員的法律地位
四、從社區網格員參與社會管理看政府職能轉移的法律規制
五、餘論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