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楊連慶,肖和森 編 著作
定 價:45
出 版 社:中國財富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年10月01日
頁 數:248
裝 幀:平裝
ISBN:9787504744807
《物流企業法律風險手冊:常見案例100》是北京物流公共信息平臺與北京市博融律師事務所為了進一步提高物流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能力,指導物流企業實施法律風險管理工作而聯合編撰的。
●第一部分 貨物運輸(上)
●1.1 未簽訂書面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風險
●1.2 承運人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的法律風險
●1.3 貨物包裝要求約定不明導致承運人的法律風險
●1.4 托運人托運不明或者違法貨物導致承運人的法律風險
●1.5 托運人未申報貨物價值或申報過低,貨物毀損時導致承運人的法律風險
●1.6 承運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部毀損導致承運人的法律風險
●1.7 承運人承運危險品時的法律風險
●1.8 承運人未使運輸工具處於適於運輸狀態的法律風險
●1.9 承運人未盡管貨義務的法律風險
●1.10 承運人擅自變更運輸路線的法律風險
●1.1l 承運人未向收貨人履行到貨通知義務的法律風險
●1.12 承運人未適當向托運人履行通知義務的法律風險
●1.13 承運人遲延交付貨物的法律風險
●1.14 托運人要求返運貨物導致承運人的法律風險
●1.15 承運人結算運費的法律風險
●1.16 承運人對送貨單回單管理不善導致的法律風險
●1.17 無單放貨的法律風險
●1.18 誤交付導致承運人承擔的法律風險
●1.19 承運人不當行使留置權的法律風險
●部分目錄
目前,現代物流業已經發展為一個復雜的綜合體,每個環節當中以及環節之間日益復雜的關繫導致物流企業法律風險也隨之日益復雜,為物流企業的生存發展不斷帶來新的危及和隱患。為了進一步提高物流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能力,北京物流公共信息平臺與北京市博融律師事務所聯合編撰了《物流企業法律風險手冊》,該手冊通過對物流企業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在運輸、倉儲、配送、包裝、裝卸、加工、承攬等幾大環節方面所遇到的100個法律疑問的提出,運用專業手段進行了逐一的定義和討論。
承運人自己一方提出的格式合同或格式條款是否生效,關鍵取決於是否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承運人責任的條款,以及按照合同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了充分說明。如果承運人做到了上述二點,即可保證格式條款的有效性。在實踐中,承運人與托運人在簽訂運輸合同時應當在合同的結尾處讓托運人親筆書寫以下內容:“本合同全部內容已經承運人充分說明,本人已對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和法律後果充分了解,並同意合同全部內容”。此後,雙方再加蓋公章並經授權簽字人簽署,經過以上簽署程序,格式條款的內容將成為合同約束內容對雙方產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