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方富貴 著
定 價:59
出 版 社:經濟日報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08月01日
頁 數:296
裝 幀:精裝
ISBN:9787519609153
當前以崗位為中心的人力資源模式必然會被未來以任務為中心的人力資本模式所替代,我國必將進入人力資本新時代。作者從業18年來,在股權激勵領域有著豐富的實踐與深刻的感悟。他認為,股權激勵是一種比現金更迷人的激勵工具。如果股權激勵操作得當,它不僅能給激勵對像帶來現金收益,還能使其擁有部分企業所有權、重大事項表決權等實權。本書主要針對企業如何在薪酬體繫管理制度上進行創新,做了一繫列的研究和探索實踐。
●序言十年磨一劍,愛上股權激勵
第一章朝花夕拾
第一節淺議如何監管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節關於我國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繫的探析
第三節試論確認勞動關繫糾紛中的焦點問題
第四節如何理解用人單位的涉勞規章制度?——從某酒店解除與洪某的勞動關繫案件談起
第五節試述我國勞動能力鋻定制度及其完善
第六節試論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四個問題
第七節淺議股票期權激勵制度
第八節論我國女職工產假待遇制度的完善——兼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女職工產假待遇的規定
第二章案例彙編
第一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就工傷達成賠償協議後,其中一方能否反悔?——北京某公司與馬某工傷爭議案評析
第二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某酒店與洪某勞動爭議案評析
第三節王某與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勞動爭議案
第四節用人單位扣押檔案應賠償的有關問題
第五節用人單位、員工分別提出解除勞動關繫,誰的解除是合法的?——周某與北京某汽車銷售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
第六節勞動關繫確認
第七節如何判斷個人合作經營中的勞動關繫?——從中國XX大學與李某勞動爭議案談起
第八節小細節,大敗筆——從某互聯網公司與尤某某勞動爭議案件談起
第九節貴陽某人事總監勞動爭議糾紛案
第十節某集團有限公司與夏某經濟補償爭議案
第十一節北京某高校人事爭議糾紛案
第十二節用人單位能否依據股權激勵合同回購員工持有的股份——某公司、黃某、湯某訴曾某股權回購案
附錄股權激勵法律法規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8修正)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國資發分配〔2006〕8號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國資發分配〔2006〕175號
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考分規〔2019〕102號
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資金管理辦法銀發〔2019〕25號
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8〕35號
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
關於做好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6〕496號
關於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彙發〔2012〕7號
關於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
關於我國居民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
後記
當前以崗位為中心的人力資源模式必然會被未來以任務為中心的人力資本模式所替代,我國必將進入人力資本新時代。作者從業18年來,在股權激勵領域有著豐富的實踐與深刻的感悟。他認為,股權激勵是一種比現金更迷人的激勵工具。如果股權激勵操作得當,它不僅能給激勵對像帶來現金收益,還能使其擁有部分企業所有權、重大事項表決權等實權。本書主要針對企業如何在薪酬體繫管理制度上進行創新,做了一繫列的研究和探索實踐。
方富貴 著
方富貴,中員,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在職博士,北京首特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中小企業協會連鎖經營股權研究中心主任,第三屆北京市海澱區律師協會公共關繫委員會主任、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研究會副會長,第十屆、第十一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南寧、欽州、北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詢專家(2021—2023)。 參與編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文書》(2007年,北京出版社)、《中國律師實務文書》(2008年,法律出版社)、《中國行政執法文書理論與實踐》(2008年,法律出版社)、《咫尺匠心——中國傑出勞動法律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