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劉劍文,王樺宇 著 著作
定 價:39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年01月01日
頁 數:342
裝 幀:平裝
ISBN:9787301251980
《兩岸稅法比較研究》在全面繫統比較兩岸稅法各單行稅種的同時,還注重深入分析稅制結構本身和其所依托的法治環境,對於我們理解和借鋻相關制度有更大的助益。也因此,本書在方法上、知識的繫統性和全面性上都是近年來難得的上乘之作。
●導論
●——開創兩岸稅收法治共同願景
●第一章 歷史源流、制度變遷與現代實踐
●——兩岸稅法沿革及其社會基礎
●第一節 兩岸稅法的制度框架比較
●第二節 兩岸稅法實踐的趨同與差異
●第二章 法治啟蒙:賦稅的正當性
●——兩岸稅法學理與財稅政策考察
●第一節 兩岸稅法學理及納稅文化比較及啟示
●第二節 財稅政策的兩岸觀察
●第三節 兩岸非稅收入管制比較
●第三章 量能原則:國家課稅權的界限
●——兩岸所得稅法的價值衡量與功能使命
●第一節 “和而不同”的兩岸企業所得稅制度
●第二節 臺灣綜合所得稅與大陸個稅制度之比較兩岸稅法比較研究
●第四章 效率與公平:流轉環節 稅制新課題?
●——兩岸商品稅法的變革、調適與發展
●第一節 “營改增”背景下兩岸營業稅制度比較及啟示
●第二節 臺灣加值型營業稅與大陸增值稅之比較
●第三節 兩岸消費稅制比較及啟示
●部分目錄
在兩岸關繫全面發展的同時,兩岸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進入新階段。兩岸法律制度特別是稅法制度的差異性對兩岸經濟貿易往來帶來新挑戰,也為兩岸稅法學理和應用研究帶來新課題。在此種背景下,兩岸稅制建設和稅法發展的比較研究就顯得尤為重要;與此同時,此種比較研究也能為兩岸稅收政策制訂和稅收協議履行、兩岸實務界相互投資與貿易往來提供咨詢參考和專業意見。
作為兩岸經貿協定重中之重的兩岸租稅協議安排,涉及兩岸稅制的特殊性和兩岸稅法的銜接問題。囿於經濟發展階段、特定社會政策、稅收法治水平等主客觀條件,兩岸稅法在歷史沿革、法理依據和制度構建上有一脈相承之處,但也有諸多的差異性和不同點。財稅體制改革成為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而法治又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稅收法治開始步入快車道。兩岸稅制建設和稅法發展將相互借鋻,取長補短,共同發展。《兩岸稅法比較研究》由劉劍文和王樺宇編著。
劉劍文,王樺宇 著 著作
劉劍文,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世界稅法協會(ITLA),日中租稅法研究會中方,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稅務研究》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30餘篇,獨著或合著專著、教材50餘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20餘項重量或部級課題。擔綱 財經委委托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基本法》起草組組長、 常委會預算工委委托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轉移支付法》起草組組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法》起草組小組顧問、國家等
而大陸的《個人所得稅法》對此沒有專門規定,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及程序多由《稅收征收管理法》來進行調整。相較而言,大陸稅法關於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多限於實體性規定,而基於突顯程序法的統一性而將所有稅種的程序事項均納入統一的稅收征管法處理,但可能有失對具體稅種征管特殊性的關照;臺灣稅法對綜合所得稅的規定即有和營利事業所得稅相同的要則性規定,又有在與“稅捐稽征法”相協調的基礎上,對所得稅稽征程序事項作更有針對性的獎懲規定,以突出程序規定對實體內容的高度適應性。
(三) 兩岸個人所得稅征管比較:在政府效能與社會公平之間
大陸施行分類所得稅制,還牽涉地域空間及稅制結構的差異性,並且在根本上還肇因於政府對財政收入豐盈的現實執著,並且在程序稅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