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第一章 國家中的社會:國家建設與精準扶貧進程中的村莊治理
一 從建構主權國家到優化治理體繫的現代國家演進
二 國家與社會關繫的“國家中的社會”架構
三 精準扶貧進程中的貧困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
第二章 塑造外部扶貧力量:雙重動員下的扶貧資源聚集與監管
一 精準扶貧中的雙重動員
二 雙重動員下的資源聚集
三 外部扶貧力量的精準監管
第三章 結構嵌入:外部扶貧力量嵌入村莊治理權力結構
一 對接縣—鄉—村權力結構
二 融入貧困村內部治理結構
三 構建支撐外部扶貧力量與村莊互動的結構基礎
第四章 互動治理:駐村扶貧干部與村干部的互動關繫
一 駐村扶貧干部與村干部互動關繫的實踐類型
二 駐村扶貧干部與村干部互動關繫的影響因素
三 駐村扶貧干部與村干部互動的責任共容邏輯
第五章 “不走的工作隊”:外部扶貧力量推進村莊公共治理變革及其影響
一 “不走的工作隊”的村莊治理意涵
二 精準扶貧中的貧困村莊公共治理變革
三 外部扶貧力量推進村莊治理變革的影響及其限度
第六章 精準扶貧中貧困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邏輯機制與政策啟示
一 貧困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行動機制
二 貧困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內在邏輯
三 貧困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政策啟示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該論斷促使我們重新思考國家與社會關繫,挖掘“國家中的社會”關繫內涵。國家對於社會而言是“必要的善”,社會治理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不能忽視國家的視角。
貧困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是國家建設視域下外部扶貧力量嵌入被扶貧村莊治理的目標指向,其建設過程集中反映出駐村扶貧干部等外部扶貧力量推進村莊治理變革的行動實踐與邏輯機制,進而透過提升村莊治理水平保障精準扶貧。
立足“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對農業農村工作領域的新要求,從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升鄉村治理水平的角度,我們需要認真總結精準扶貧進程中貧困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體制機制經驗及其政策啟示,助力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政策轉移接續,在相互銜接中優化鄉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