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
原則1.以結論開頭
日常寫作往往以說明性的內容為主,包含的類型有以下幾種:報刊文章、大學論文、商業備忘錄和商業信函。說明性寫作常常是解釋而更多時候是總結一個主題或一件事情。從寫作策略上來說,應該將總結或結論寫在該說明文的開頭,而不是結尾。讓讀者首先了解該文章的主題是什麼,然後再給出支持這個主題或結論的事實或細節。這樣,讀者在閱讀時不用去猜想作者的主要意圖。
說明性寫作的主要目的是向讀者解釋或提供信息,而小說或創作性寫作的主要目的是說服或娛樂。當寫小說和創作性文章的時候,如果你想要讓結論出人意料,那麼優選將它放到最後,這樣可以引起讀者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