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論不服從》這本文集中,艾裡希·弗洛姆清楚說明了"服從"和"不服從"究竟意味什麼:服從人性和人道社會的目標,不服從各種偶像和政治的意識形態。他的論述至今仍有相關意義:反對盲從因襲,對司空見慣的"陋識"部分持批判的立場。弗洛姆的洞見結合了社會和政治現像所獲得的心理學,促使他在一段時期內支持美國社會黨,投身和平運動,呼吁采取裁軍步驟。在這些活動中,他對各類人雲亦雲的"常識"以及官方的政治話語實踐了他的不服從態度,他所服從的是心智健全的思考方式,與阿爾伯特·施韋澤、伯特蘭·羅素等先知哲人們秉持的理念一脈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