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時從父親書房裡悄悄帶走的不僅是現金,還有一個舊的金制小打火機(款式和重量正合我意),一把尖頭鋒利的折疊刀。刀是用來剝鹿皮的,往手心裡一放沉甸甸的,刀身有十二釐米長,大概是在外國旅行時買的紀念品。另外還拿了桌子抽屜裡一個袖珍強光手電筒。太陽鏡也是需要的,深天藍色的,要用來遮掩年齡。 父親珍愛的羅萊克斯手表也打算帶走,猶豫片刻,還是作罷。它的作為機械的精美固然強烈吸引著我,但我不願意帶價值過高的東西惹人注意。從實用性考慮,我平時用的秒表和帶報時鈴的卡西歐塑料表已足夠了,或者不如說這兩樣好用得多。我轉念把羅菜克斯放回書桌抽屜。 此外拿了小時候姐姐和我的合影。相片同樣藏在書桌抽屜深處。我和姐姐坐在哪裡的海岸上,兩個人開心地笑著。姐姐往旁邊看,臉有一半陰影,以致看上去笑臉從正中間切開了,就像在課本照片上見到的希臘劇面具一樣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