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家本(1840―1913),浙江湖州人。晚清有名法學家,光緒九年(1883年)進士,歷任天津與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法部左侍郎等職。出身刑部的瀋家本,舊律素養極深,在晚清的大變局中,擔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鍛造融會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之下,廢除了傳統酷刑,並將以《大清律例》為代表的傳統法繫改造為包括刑律、民律、刑事訴訟律、民事訴訟律在內的西方部門法體繫;同時,創辦京師法律學堂以培育法學人纔,聘任日本法學博士來華參與修律,延請留學生翻譯大批歐美與東瀛的新式法典。
李貴連著的《瀋家本傳(修訂本)》通過探尋瀋家本的生活、學術、思想軌跡,還原他在晚清這一特殊的歷史背景下所作出的功績,如何引領時代,影響後世,成為“中國法制現代化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