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占國編譯的這本《韓非子新論》介紹了,韓非是後期法家。太史公說他“喜刑名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史記·本傳》)。所謂“黃老”,是指黃老之學,因為《老子》一書中講了一些歷史經驗和政治策略,司馬遷便說它是“人君南面之術”。後來慎到等人又把老子的思想與法家思想相融合而形成了黃老之學。“本於黃老”的意思很明白,就是以黃老思想為本。“刑”與“形”通用,指實際事物;“名”即事物的名稱。刑名之學就是名實關繫之學。“”即法律和權術。韓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他以老子的思想為基礎,廣泛汲取法家各派的觀點,形成了以術為主,、勢綜合為用的思想體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