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叢書第1-10卷主要收錄華北、東北地區的皮影戲劇目,對於劇本的編訂整理遵循以下原則:一、所收錄的均是當地演出頻繁且為百姓喜聞樂見的劇目,劇本以民間手抄本為底本。二、編校整理時,一律保持劇本原貌,除注釋某些較為難懂的方言、俗語外,主要是改正錯別字、校補漏字等,在內容上不做改動。對於影響劇情內容的錯訛則以按語的形式予以標注。三、對於演繹歷史故事的劇本,其歷史人物姓名、地名仍用其稱呼,以保持劇本原貌。四、為便於讀者把握劇情,在每個劇目的開篇處設有“故事梗概”,在每本戲的前面設“劇情梗概”,以總括主要情節、提示劇情進展。五、由於皮影戲劇本的傳承大多是口耳相傳,手抄本中的很多人物身份及行當都沒有標示清楚,為保持作品原貌,“主要人物及行當表”一仍其舊,缺失部分未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