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文》先秦刻石文字,是唐代在陝西鳳翔發現的,是我國最早的石刻文字,世稱『石刻之祖』。因為文字是刻在十個鼓形的石頭上,以石類鼓形而得名,故稱『石鼓文』。每石刻四言詩一篇,以內容歌詠秦國君遊獵情況,故或名獵碣。石鼓文年代爭議頗大,傳統觀點多視其為西周宣王時期的作品,太史籀所書。現代學者考其為春秋戰國間的秦國刻石,依書體和書法風格求之,應以春秋晚期的可能性優選。
《泰山刻石》原分為兩部分:前半前219年秦始皇東巡泰山時所刻,共144字;後半部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前209年)刻制,共78字。刻石四面廣狹不等,刻字22行,每行12字,共222字。兩刻辭均為李斯所書。現僅存秦二世詔書10個殘字,即『斯臣去疾昧死臣請矣臣』,又稱『泰山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