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選題從文化資源產業化的角度對西部民歌文化資源產業化的基礎條件、總體戰略和多重意義進行的探討。在西部地區,傳唱民歌主要隻是作為一種抒發感情的活動而已。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聰明智慧的西部人民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將文化資源優勢轉化成產業發展優勢,打造出了諸如《印像?劉三姐》(廣西)、《雲嶺天籟》(雲南)、《多彩貴州風》(貴州)、《鄂爾多斯婚禮》(內蒙古)、《花兒》(寧夏)、《清溜溜的青海》(青海)、《藏謎》(四川)、《幸福在路上》(西藏)、《木卡姆的春天》(新疆)、《楚水巴山》(重慶)以及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等民歌文化產業項目或與之密切相關的演藝品牌,促進了文化與經濟的互動雙贏,實現了以點帶面的“民歌效應”,產生了“乘著歌聲的翅膀飛翔”的轟動效果,充分體現了文化生產力的巨大作用,也有力證明了民歌也是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