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認識引入
第一節 現實之下的基本解讀
第二節 政策法規的因勢利導
第三節 目前凸顯的“法治赤字”
第二章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概念透視
第一節 基本概念的分解
第二節 臨近概念的判別
第三章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人權保障理論
第二節 委托-代理理論
第三節 新公共服務理論
第四節 主義理論
第五節 多中心治理理論
第四章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域外經驗
第一節 國外典型制度引要
第二節 可資借鋻的幾點啟示
第五章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法治進路
第一節 摒棄購買不合理對待,堅守最基本的平等原則
第二節 消除購買內部化,推進社會組織自治化與市場化
第三節 走出購買單向合作誤區,恪守契約精神並強化合同治理
第四節 防範購買超範圍及缺標準,完善清單制和健全標準體繫
第五節 改觀購買失範,規範流程、強化績效、全面監督及明確責任
第六節 加快政策法規體繫構築,實現“硬法軟法和諧共治”
參考文獻
後記
養老服務乃政府的公共責任,同時“老有善養”又須向市場求解。國家於2014年即明確了“到2020年我國將基本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的重大發展目標,而如何解決好“實踐興盛、制度滯後”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在現實中所凸顯的“法治赤字”問題,則成為當下一項重要課題。顯然,構建一套有效實現“規範為本、兼與促進”之規制目標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法治體繫必要而迫切。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規制研究》主張,應著力通過堅守基本的平等原則“推進社會組織自治化與市場化”“恪守契約精神並強化合同治理”“完善清單制和健全標準體繫”“規範流程、強化績效、全面監督及明確責任”“加快政策法規體繫構築,實現‘硬法軟法和諧共治’”等法治措施,加快前行。
目前。國內關於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法治化方面的專著尚付闕如。《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規制研究》一書,作為本人主持完成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我國政府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