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高等學校設立的法律衝突及其解決機制
一、高等學校設立的法律衝突及具體表現
二、高等學校設立法律發生衝突的根源
三、高等學校設立法律衝突時的解決機制及立法建議
第二章 高等教育投入的立法完善
一、現行我國高等教育投入的法律依據
二、我國現行高等教育投入制度的實施現狀
三、現行高等教育投入立法的缺陷與不足
四、完善高等教育投入的制度措施
第三章 高等教育質量認證模式的比較考察
一、高等教育質量認證模式存在的必要性
二、高等教育質量認證的機構
三、高等教育質量的認證程序
四、高等教育質量的認證標準
五、對我國高等教育質量評估的幾點啟示
第四章 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差別待遇政策的完善
一、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差別待遇”政策的具體樣態
二、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差別待遇”政策的法理基礎
三、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差別待遇”政策的發展路徑
第五章 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的優化
一、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的歷史演進
二、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的實現目標
三、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的成效及其面臨的質疑
四、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優化的措施與建議
第六章 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的實質平等及其實現路徑
一、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比例平等原則的提出
二、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比例平等”原則的具體內涵
三、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比例平等”原則體現了實質平等
四、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比例平等”原則的實現路徑
第七章 德國高等教育國際化的改革及對我國的啟示
一、德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改革的歷史背景
二、德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改革的制度化措施
三、德國高等教育國際化的實現方式
四、德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改革對我國的啟示
第八章 德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社區服務模式探討
一、德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社區服務模式的理念基礎
二、德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社區服務模式的功能體現
三、德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社區服務模式的教學過程
四、德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社區服務模式的制度保障
第九章 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主體模式的反思與完善
一、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主體模式的歷史變遷
二、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主體模式的路徑依賴及實施困境
三、食品安全監管主體模式的類型及約束條件
四、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主體模式的完善措施
第十章 治理視野下食品安全監管的權力構造
一、治理理論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理念更新
二、治理視野下食品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合理設置
三、關於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設置
四、治理視野下我國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設置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五、治理視野下我國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設置的完善措施
第十一章 食品召回制度中不安全食品的認定問題
一、“不安全食品”的認定為什麼重要
二、何謂“不安全食品”
三、誰有權來認定“不安全食品”
四、如何來認定“不安全食品”
五、改進我國“不安全食品”認定的幾點措施
第十二章 食品安全舉報制度中的舉報人的權利保護
一、食品安全有獎舉報中舉報人的權利基礎
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中舉報人的權利結構
三、我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中舉報人權利保護的缺陷與不足
四、我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中舉報人權利保護的完善措施
第十三章 治理視野下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問題
一、治理理論的興起與食品安全的監管變革
二、治理視野下食品安全信息的公開主體
三、治理視野下食品安全信息的公開範圍
四、治理視野下食品安全信息的公開方式
五、治理視野下我國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完善的建議
第十四章 我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建設
一、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建主體有效治理的必然
二、《食品安全法》關於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的建設
二、現行食品安全共享機制的設計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三、我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建設的完善措施
第十五章 《旅遊法》授權立法條款的設置
一、《旅遊法》授權立法條款的類型
二、《旅遊法》授權立法條款的性質與價值
三、《旅遊法》授權立法條款的實施效果
四、《旅遊法》授權立法條款設置技術的缺陷
五、《旅遊法》授權立法條款設置技術完善的幾點建議
第十六章 《旅遊法》配套立法探討
一、我國現行旅遊法律體繫的基本框架
二、《旅遊法》配套立法的範圍
三、《旅遊法》配套立法的價值
四、《旅遊法》配套立法的實施效果
五、結語
第十七章 我國旅遊景區法律責任設置的完善
一、《旅遊法》中旅遊景區法律責任的形式
二、《旅遊法》景區法律責任的設置依據
三、我國《旅遊法》關於景區法律責任設置的缺陷
四、我國《旅遊法》關於景區法律責任設置完善的建議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