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法學理論的偉大創新
第一部分法的統治意志性——法的本質屬性
一、法是被奉為法律的統治階級意志
(一)統治意志屬於法意識範疇
1.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裡提出“法意識”術語
2.法意識是現實關繫的抽像,是社會存在的反映
3.統治意志是實現預定目標的法意識
(二)統治意志是國家意志
1.統治意志是統治階級意志,不是個人意志
2.階級意志轉化為國家意志
3.統治意志不能脫離實在基礎和上層建築
4.關於統治意志的唯心主義廢話
(三)將統治意志上升為法律,取得社會規範形式
1.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
2.通過立法機關將統治階級意志上升為法律
3.法律不是“聖物
二、法的統治意志的利益動因
(一)利益決定法律制度
1.社會關繫首先服從於利益關繫
2.法律是物質生產方式所產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現
(二)統治階級利益是立法上的首要利益
1.個人利益發展為階級利益
2.反映統治階級的利益是立法的第一要務
3.法律用“社會普遍利益”掩蓋統治階級利益
(三)社會主義法律的利益要求
1.摧毀舊法制是為了整個社會發展的利益
2.法律維護個人利益同共同利益的統一
3.立法要找到私人利益服從共同利益的尺度
三、法的統治意志的價值取向
(一)法上的民主
1.法上的民主是一種國家形式,不存在“一般民主”“純粹民主”
2.資產階級民主的虛偽性
3.用社會主義民主代替資產階級民主
(二)法上的自由
1.自由表現為法上的權利
2.自由首先是階級的自由
3.受法律、國家和他人的自由
(三)法上的平等
1.平等,是指一切公民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
2.法律形式上的平等與實際上的不平等
3.“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不把平等理解為消滅階級,平等就是一句空話
5.社會主義法上的平等問題
(四)法上的公平正義
1.公平正義是美好的社會理想
2.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公平正義,不存在永恆的公平正義
3.具有統治意志性的公平正義
4.資產階級公平正義的空談什麼也證明不了
四、法的統治意志性與其他社會規範意志性的關繫
(一)法的統治意志性與道德戒律意志性
1.法律上的道德戒律也是統治意志性的表現
2.不同階級的法對道德戒律有不同的選擇和要求
3.剝削階級的道德立法是偽善的
4.社會主義法制下的德治
(二)法的統治意志性與宗教教義意志性
1.在中世紀,法律和法學被納入宗教領域,宗教教義直接具有統治意志性
2.對教義的信仰轉化為對法律的迷信
3.社會主義法上的“宗教信仰自由”
第二部分法的階級性——法的根本特征
一、階級性是法的根本特征
(一)階級對立是一切法律的基礎
1.法所反映的階級對立應由現實基礎來說明
2.任何立法都是階級立法,超階級立法不存在
(二)法是直接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
……
第三部分法的社會性——法的表現形式和實現方式
第四部分法和國家的統一性——法的聯繫機制
第五部分法的意識形態性——法律觀
第六部分法的被決定性——法的物質生活條件
後記一篇讀罷頭飛雪半是硝煙半是霞
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法的直接論述體繫化地整理出來問世,中外沒有先例;按照馬克思提出的法是法意識、法制度、法關繫的總和的科學思想構建法學理論體繫,中外也沒有先例。本書在馬克思主義傳播目前和法學著述目前,有一定地位。本書的出版,能夠推動如作者所指出的“從注釋法學向學科法學轉變、從講義法學向理論法學轉變、從西方法學向馬克思主義法學轉變。”本書的當代意義和價值,會在人們深入學習馬克思主義法學原理過程中顯現出來。劉瑞復著的《馬克思主義法學原理讀書筆記(卷,法意識原理)》內容分為法意識、法制度、法關繫三大部分。本書的重要特點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法的直接論述,體繫化的面世,這是靠前外沒有過的;實現了作者關於法學理論研究成果的體繫化。本書在馬克思主義傳播目前或有一定地位,為靠前外法學理論的深入研究展現新的境界。